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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五轨下爆破崩人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23日

一、事故经过
刘某是一名爆破工,一天他到南五轨道下山某开拓队去放炮,在工作面装好炮,连好线,设置好警戒线后,向外拉放炮母线。在拉到七八十米的地方就要放炮。这时班长李某看到后就劝他说:“放炮距离太近,再放几十米吧!”刘某说:“没事的,签字吧!”班长李某又说:“距离不够,别崩住人了!”刘某说:“放心吧,崩不住你的。”于是班长李某就签字了,签字后,李某就去了后面,只见刘某把放炮母线接在了发爆器上,放起炮了。只听见“嘭”的一声炮响,有一块约二三十斤重的大石块从工作面蹦出,落在了刘某的左脚上,把刘某的脚砸成粉碎性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放炮员刘某的安全意识淡薄,不听李某的劝告,在放炮距离不够,又没有掩护体的情况下违章放炮,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组长李某虽然对刘某的违章行为进行了劝说,但最终没能制止刘某的违章,又没能坚持执行好“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互保联保落实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划分
1、刘某违章近距离爆破,躲避处也没有掩护体的情况下就爆破,习惯性违章现象严重,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应负直接责任。
2、班长李某明知道撤人距离不够,躲避处也没有掩护体,爆破会发生事故,但没有认真进行劝说和制止,互保联保不到位,是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应负主要责任。
3、刘某存在习惯性违章,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撤人距离不够,跟班队长负有现场管理不到位责任,技术副队长负有技术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的技术管理责任。
4、某队队长书记对员工教育不到位,管理出现严重漏洞,现场管理混乱,井下爆破工存在严重三违现象,对此起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特别是对特殊作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更要加强。
2、要认真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程,加强规程和措施的现场执行力度,做到严格按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的作业,不得违章作业。
3、加强互保联保的执行力度,对发现有违章的员工必须及时有效的进行制止和纠正,防止违章现象和事故发生。
五、事故体会与感想
此次事故的发生不仅给刘某的身体造成痛苦和残疾,也给家庭带来了不幸,由此事故我们应看到血的教训,违章作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导火索。它的存在,时时刻刻威胁着我们每一位员工的人身安全,所以我们只有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互保联保,按章规范作业,才能使自己不受伤害,同时也不伤害他人,为共创我们的安全生产环境,为集团公司和我矿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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