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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顺槽棚梁伤人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22日

一、事故经过
2004年6月28日夜班,某公司当班出勤13人,由跟班队长陈某、班长王某带领到北二采区2205下顺槽架工字钢棚(过断层)。到达工作地点后,正常打眼放炮,大约2点32分放完炮,班长王某就安排刘某、葛某到掌子头左帮挖柱窝,大约过了30分钟左右,就听到葛某大喝一声“快点出来,掉渣了”,正在挖柱窝的刘某听到后就急忙往外撤,可谁知正好退到葛某的身上,刘某给绊倒了,这时从顶板上掉下一块大块岩石,将架好的棚子砸倒2棚,梁子正好砸在刘某的左腿上,造成小腿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在放炮后没有及时采取临时支护措施,没有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刘某在空顶下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当班带班队长陈某在事故发生时不在现场,没有起到跟班现场指挥的作用,使得现场不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得到彻底排除,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3、葛某互保联保意识不强,没有认真落实措施,没有做到一人监护,一人作业,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划分
1、刘某冒险违章作业,不注意安全退路,安全意识不强,对事故负直接责任。
2、葛某不能很好地执行互保联保制度,对事故负互保联保责任。
3、班长王某违章指挥,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4、带班队长不能坚守现场指挥安全生产,对事故负领导责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
1、放炮后及时采取临时支护措施,按规定使用好前探梁。
2、严禁空顶作业。
3、严格执行一人监护、一人作业的规定。
4、作业时,一定要注意保证安全退路畅通。
5、在特殊地段施工时,必须由班长、跟班队长、安检员现场指挥。

五、事故教训和感想
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及相关措施进行施工。在掘进头工作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好前探梁,不能空顶作业,在架棚支护时必须一人监护,一人作业,观察顶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要保证后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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