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巨石坠落伤人案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9月03日

    一、事故经过及概况

    某旅游景点改造工程,工程于1998年11月20日开工。

    1998年12月11日下午,某公司在某风景区天然洞整修过程中,临时工陈XX准备清理洞底泥土,  由于清土工具放在洞口上方约3 m2的崖石上,陈即从洞里出来去崖石上取工具,由于该公司在整修天然洞过程中,已经把崖石下的泥土碎石掏空,没采取支护措施,当陈爬上崖石准备取工具时,崖石失衡,从洞口上方滑落,陈随崖石滑落,在洞底被挤压在崖石下,送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8万元。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违反了建设部建监安字[94]第15号《关于防止拆除工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通知》中第7条第2点“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实”的要求,该公司在掏掘前,没进行任何支撑措施。
    (2)违反了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99)第3.0.5条基坑支护及模板工程中“基槽施工,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制定施工方案进行固壁支撑”的规定,该公司在施工前对现场既不进行勘察,又不了解崖石的根基,且不制定固壁支撑施工方案,就进行施工。

    2.间接原因

    对工人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工人安全意识差。

    三、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1.事故教训

    (1)天然洞修整,涉及天然崖石的修整加固,必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当对崖石根基不清楚的情况下,应对现场勘察了解,制定施工方案,不能盲目施工。
    (2)崖石根基掏掘必须执行建设部建监安字[94]第15号文《关于防止拆除工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通知》中的第七条,应对崖石先支撑牢固,再掏掘整修。

    2.防范措施

    (1)基坑支护及一切景点工程改造只要涉及土石方工程的,必须执行建设部有关施工规范和安全检查标准,对现场及工程先勘察了解,制定施工方案,经过审核,确认为安全可行,再组织交底施工。
    (2)基坑及涉及类似该工程施工必须先固壁支撑牢固,再组织施工或掏掘崖石下的泥土碎石,以确保施工的安全。
    (3)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