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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尚岛陶瓷科技有限公司“11·6”窑炉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

  来源:潮安区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3月03日

2021年11月6日上午,我区古巷镇古巷二村尚岛陶瓷有限公司窑炉点火过程中发生炸窑现象,事故导致该公司一名窑炉师傅邱阳林死亡。

       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2007笫49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政府批准,2021年11月6日,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市监局、区工科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古巷镇政府等部门组成的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尚岛陶瓷科技有限公司“11·6”窑炉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着手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现将调查有关情况进行报告如下,请区政府予以审定。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广东尚岛陶瓷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03688608945K,经营住所: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古二村顶洋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黄文歆(男,1975年6月16日出生,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孚中村人),经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陶瓷生产、加工、销售。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处置情况

      (一)事件发生经过。2021年11月6日6时19分,广东尚岛陶瓷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文歆接到厂内烟感报警器的报警后到厂,发现该厂窑炉发生炸窑事故,经消防、政府、村等有关部门抢救,于7时10分救出窑炉师傅邱阳林,经120出诊医师现场确认,邱阳林已无生命体征。

      (应急处置情况。2021年11月6日上午6时32分,市119指挥中心接到警情称“潮安古巷古二顶洋工业区尚岛陶瓷有限公司发生事故”。接到警情后,市119指挥中心就近调度兴工南路特勤消防救援站出动4辆消防车20名消防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潮安区消防救援大队也立即出动。6时45分,兴工南路特勤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现场为工厂内陶瓷窑炉爆炸,经现场侦查及询问,有一名工人在爆炸现场失踪。在场利用液压破拆工具组、雷达生命探测仪等消防救援装备搜救,并于7时10分发现工人邱阳林。经120出诊医师现场确认,邱阳林已无生命体征。现场无其他人员伤亡。7时39分,现场处置完毕。

经评估,本次事故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善后处理情况事故发生后,潮安区迅速成立了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尚岛陶瓷科技有限公司“11·6”炸窑事故调查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做好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置工作。古巷镇成立处置专班,全力配合做好善后保障,配合区政府做好社会面稳控、舆情处置等工作。至目前整个处理过程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不良舆论影响。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中造成公司员工邱阳林(男,1970年4月18日出生,潮州市枫溪区长美一村人)死亡。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30万元。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直接原因

         经窑炉专家分析,发生爆炸的原因是:因点火失败,邱阳林未切断燃气,导致梭式窑内积聚液化石油气,逐渐达到液化石油气在空气中爆炸极限,后工人反复点火导致爆炸。
       (二)间接原因

        1、广东尚岛陶瓷科技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规范上岗培训,窑炉安全操作规程未上墙,工人掌握梭式窑故障排除方法熟练程度不够。

        2、古巷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履职不到位。古巷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依法负有企业服务、企业信息采集、工业统计及指导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协调解决辖区内工商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的职责。古巷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在对企业进行检查、宣传、教育等方面不到位,在全面提高企业和生产经营者、从业者生产安全意识上存在不足。

        3、古巷二村村民委员会履行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古巷二村村民委员会在开展辖区内生产企业安全巡查监管、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方面不到位,导致辖区内企业负责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生产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仍留有死角。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尚岛陶瓷科技有限公司“11·6”炸窑事故是一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属地政府及村民委员会履行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认定和处理建议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事故调查组拟对事故责任方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鉴于员工邱阳林在该事故中死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不予追究其责任;

       2、广东尚岛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由区应急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广东尚岛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和该单位负责人黄文歆进行行政处罚;

       3、吴粤鸣,中共党员,现任古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分管工业工作,在指导古巷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对企业的检查、宣传、教育等方面不到位,负有一定领导责任,建议古巷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吴粤鸣进行提醒谈话;

       4、郑利生,中共党员,现任古巷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在企业服务工作上履职不到位,责令其向古巷镇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深刻检讨;

       5、古巷二村村委会贯彻落实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责令其向古巷镇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深刻检讨;

       6、陈茂斌,中共党员,现任古巷镇古巷二村村委委员,分管工业、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工作,履行企业安全巡查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方面不到位,建议由古巷镇纪委给予诫勉谈话处分。

       七、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2020年以来,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行动以来,全区各有关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安全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形势严峻,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大力度做好宣传教育及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逼感和责任感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极端重要性,始终绷紧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这根弦,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进一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及时分析研判辖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紧盯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有效防控措施,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整治“一线三排”工作机制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执法检查。镇、村两级要做好巡查、宣传教育工作。负有执法职能的有关单位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媒体曝光等手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的规定,从而整体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故能力。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要强化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到位,一旦发生突发事故险情,做到及时妥善处置、科学应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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