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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出汽管路乱加阀门爆炸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一.事故情况

  1997年3月27日早晨,浙江省开化县高级职业中学宁静的校园中,传出“轰”的一声巨响,该校食堂生活锅炉突然发生爆炸。
  该校使用的锅炉是浙江省衢州市四方锅炉厂1993年12月出厂的LSK—150型常压开水炉,由厂方安装调试交付学校使用。27日早晨学校食堂的两名炊事员点燃锅炉像往常一样先蒸完饭,而后烧开水,至6时55分左右,锅炉突然发生爆炸。爆炸时,大量的高温汽水混合物从锅内喷出,笼罩整个锅炉房,并将两名炊事员击倒在地,致使其脸面等处烫伤,伤员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此时距学生到食堂锅炉房取早饭时间仅相差5分钟,所幸未发生学生重大伤亡事故。这起事故造成校方直接经济损失两万余元,扰乱了该校师生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
  经调查,事故原因是锅炉带压运行,锅内超压引发锅炉内胆破裂爆炸。这台锅炉属常压开水锅炉,制造厂在产品说明书第三条注明:“安装时锅炉出气管路上严禁装各种阀门,且一般不需要压力表,自动阀。”但安装时制造厂安装人员在锅炉出汽管路上安装了阀门,与锅炉相通的蒸饭箱、开水桶上又未开设通大气的安全出气管口,锅炉蒸饭、烧开水时长期带压运行。另外,由于安装位置限制,司炉人员在操作时根本看不到锅内水位高低,只凭经验进行操作,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

  二.评析

  虽然这起锅炉爆炸事故的主要责任是锅炉安装单位(制造厂家)擅自在出汽管路上乱加阀门,使该锅炉运行时始终处于带压状态,最终引发爆炸事故。但为了确保安全使用锅炉,如使用一方在购置安装锅炉前,能对商品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有关安全知识和法规有所了解,或能请有关专业人员帮忙当个参谋,这对及时抵制不符合安全法规要求的锅炉使用,也是十分重要的。


——摘自《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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