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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万载黄茅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12•30”特大爆炸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26日

    2.厂区内违章存药、超量存放成品及半成品。在调查中发现12月30日上午:(l)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零件车间主任兼安全员张XX在装硝工棚旁违放置“银龙”药一盆(4公斤),在安全带内违规设置晒架,凉晒了8架“落叶”半成品;(2)爆炸时礼花弹厂中转库储存有“海南大丽‘’零件硝陆对公斤(按规定不允许储存)和“落叶”药1公斤;(3)礼花弹厂半成品仓库存放半成品(指成品但未装箱的礼花弹)折算为825箱,礼花弹厂车间对日正在装配的半成品75箱;(4)礼花弹厂有三个成品仓库,7号仓库面积为420平方米,另2个仓库的面积分别为8对平方米、  平方米。根据7号仓库的储存能力,审批三个成品 仓库的储存量为各1000箱,爆炸时仓库共存放礼花弹成品4450箱。

    3.忽视现场安全管理。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设有专职安全员。但该公司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特别是元旦前,由于礼花弹销售看好,利润较高,生产比较繁忙,管理有所放松。事故发生当日,礼花弹厂两位负责人都不在现场,现场安全管理没有及时跟上。

    4.有关管理部门管理不严,对攀达公司安全隐患整改的督促不力。虽然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该公司法人代表财大气粗,不把县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放在眼里,在管理上有所不便。加上该公司内部管理比较规范,是万载县烟花行业的样板企业,因此,客观上造成有关管理部门放松了对该公司安全管理。但是“12•30”爆炸事故,主观上暴露出万载县有关部门安全管理不够严格,检查不够到位,隐患整改不落实等问题。

    四、事故的教训及整改措施

    1.安全检查无“禁区”。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是外商独山企业,尽管该公司设施比较好、制度比较健全,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能放松安全管理,该检查要检查、该处罚要处罚。今后对外资企业必须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

    2.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对万载县黄茅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礼花弹厂,公安部门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搬迁,但没有切实抓好落实,在搬迁之前没有责令礼花弹厂停产,最终酿成“12•30”爆炸事故。今后,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坚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和法人代表,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该抓的抓。不符合安全条件,达不到整改要求,坚决不准生产。

    3.坚决执行“少量、多次、勤运走”原则。这次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违规存放硝药和凉晒大量的“落叶”半成品,超量存药、存货,扩大了爆炸范围,增大了爆炸威力。“少量、多次、勤运走”,是烟花鞭炮生产企业必须坚决执行的基本原则。

    4.切实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去年万载县有关管理部门对全县烟花鞭炮“三员”教育抓得很紧,但对其他操作人员的培训有所忽视。由于花炮行业操作人员大多是农民,流动性大,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因此必须加强对他们的安全培训,全面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杜绝职工违章行为,避免同类事故的发生。

    5.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快烟花爆竹行业的退出步伐。市政府已派出工作组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并已于元月14日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对烟花炮竹行业退出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专题研究和部署。

    该事故共有16人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的责任追究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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