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检查时间: 评分人:
序号 | 检查 内容 | 分值 | 扣分标准 | 扣减 分数 | 得分 |
1 | 三宝、四口、平面临边防护 | 15 | 1、现场作业人员没有正确配戴及使用安全帽、双钩安全带,每发现一人,扣2分; 2、没有使用脚手架管(钢丝绳)和安全网对“四口”及压型钢板洞口进行防护,每少一处,扣3分; 3、施工楼层四周临边防护没有使用脚手架管(双安全绳)围护,扣3分; 4、未对施工作业层设置水平网防护,或水平网防护设置不规范的扣3分; 5、高层建筑未设置临边防护挑网或设置不符合方案要求和国家规范的的扣3分; 6、危险作业区没有设置安全警示牌(安全警示区),每少一处,扣3分。 | ||
2 | 临时 通道 | 15 | 1、使用钢梁做临时通道时没有设置双钢丝绳进行安全防护的,扣5分; 2、使用脚手架钢管搭设或制作专业钢楼梯作为垂直通道的,没有进行周边及楼梯底部安全防护的,扣2分; 3、水平通道宽度不足1米,木脚手板(铁跳板)没有绑扎牢固,每一处扣2分; 4、使用的木脚手板厚度低于5公分的或存在有结巴、断裂或其他安全隐患的,每发现一块,扣2分 5、通道两侧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间隔不大于1.5米的防护栏杆,并用密目安全网封闭,没有达到要求的,扣2分; 6、钢爬梯的制作,没有采用直径12毫米及以上的圆钢(低碳钢)的,扣5分; 7、钢爬梯的悬挂固定没有采用直径9毫米及以上的钢丝绳、直径12毫米及以上圆钢进行固定的,爬梯每2米未固定一道的,扣3分; 8、钢柱钢爬梯侧未设置生命线防护设施的,扣5分。 | ||
3 | 施工 用电 | 10 | 1、配电没有按TN-S系统进行设置,扣5分; 2、配电箱内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输电系统不正确,每发现一处,扣2分; 3、配电箱内保险参数与使用功率不匹配,每发现一处,扣2分; 4、现场电缆线没有架空或其他有效防护措施的,扣2分; 5、没有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开关箱“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每发现一处,扣2分; 6、配电箱中没有专业电工日安检记录的扣2分。 | ||
4 | 机械 设备 | 15 | 1、在用的塔吊(汽车吊、履带吊)没有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和发证,安保装置失灵或无效的,每一台扣10分; 2、行走式塔吊轨道不平整,无测量记录、夹轨钳未合理使用的扣3分; 3、钢丝绳长度和承载力必须满足吊装要求,不存在安全隐患,否则发现一处,扣15分; 4、卸扣存在磨损严重、变形、裂纹和损坏不能使用的,每发现一个,扣3分; 5、绳卡规格不符合钢丝绳要求,绳卡的使用数量少于3个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6、电焊机没有设置防雨雪的措施,扣5分; 7、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分没有完好的防护(隔离)装置,电焊机裸露接线柱没有设防护罩,每发现一台,扣5分。 | ||
5 | 脚手架、胎架、操作平台 | 15 | 1、脚手架(胎架、各种操作架)搭设完,没有经过验收或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扣10分; 2、脚手架(胎架、各种操作架)没有按照方案进行搭设,存在安全隐患的,扣10分; 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钢管、扣件材质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每一处扣2分; 4、操作架立杆、横杆间距未按规范搭设的发现一处扣2分; 5、操作架平台上的脚手板板没有固定或存在探头现象每发现一处扣2分; 6、操作架平台没有封闭或在动火作业时没有铺设石棉布防火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7、操作架底部四周没有设置200mm挡脚板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 ||
6 | 小型 工具 | 5 | 1、高空安装作业人员没有配备工具袋,每发现一人扣2分; 2、高空安装作业人员施工用的小件工具没有按照要求放入工具袋,每发现一人次扣2分; 3、高空作业时使用的撬棍、榔头、冲子、手动扳手、电动扳手、检测扳手等小型工具,没有拴挂安全绳的或使用时安全绳未系在手腕或安全带上的每发现一人次,扣2分; 4、作业人员使用手动磨光机时带线手套或未配戴防眼罩的,每发现一人扣1分。 | ||
7 | 起重 吊装 | 10 | 1、吊索具选用不相匹配或未满足到安全要求的扣5分; 2、信号工高处指挥未使用对讲机的,扣2分; 3、缆风绳安全系数小于3.5倍、未合理使用绳卡、设置地锚不牢的扣3分; 4、使用手拉葫芦吊装作业无附加安全保险绳的扣2分: 5、起重吊装作业无警戒标志、无专人警戒的扣1分。 | ||
8 | 消防 安全 | 10 | 1、动火地点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2、高处动火作业没有采取有效接火措施的或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3、动火作业现场没有灭火器材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4、动火作业未经审批手续或动火人未持有效操作证的,每发现一例处罚2分 4、灭火器过期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 5、气瓶没有装设防震橡胶圈,每发现一个,扣2分; 6、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与明火间的距离不到10米,每发现一处,扣2分; 7、氧气瓶、乙炔瓶没有进行遮阳防护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8、现场宿舍没有按要求设置消防水源,没有按1个/50㎡配足灭火器的,扣5分; 9、生活区消防通道不符合要求,没有悬挂指示标志牌,扣2分; 10、生活用电存在乱搭乱接现象,扣2分。 | ||
9 | 文明 施工 | 5 | 1、作业现场没有做到工完场地清,每发现一处扣2分; 2、防火涂料施工时未进行有效的防污染措施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3、职工宿舍室内通风、采光效果不好,扣2分; 4、食堂、厕所间隔距离小于20米,扣2分; 5、食堂没有配置纱门、纱窗、纱照和防鼠防蝇措施的,扣3分。 | ||
合计 | 9项 | 基本分100分 | |||
评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