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鼓风机安全运行管理规程
第二十六条 长期不用的风机,应打开出气、放空阀门。
第二十七条 鼓风机房内应保持清洁,严禁有任何物品,风机运行时不得关闭门窗。
第二十八条 风机在启动时,罗茨风机应打开进、出气阀,通过变频调速使电机转速逐渐提高,达到正常运行状态;离心风机应关闭进气阀,打开出气阀,待电机达到正常运行状态后,再缓慢将进气阀打开至适当开度(风机电流不能超过正常工作电流)。观察电流表,电流控制在正常范围内。风机在运行中,操作人员应注意观察风机及电机的温度、电流、电压情况等,遇到异常情况不能排除时,应立即停机。
第二十九条 清理空气过滤器时,必须在停机的情况下进行,并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第三十条 停电后,离心风机应关闭进气阀
第6章 污泥处理工段安全操作规程
(适用滤带式脱水机)
第三十一条 开机前首先打开加药、水泵、压滤机、污泥泵所有闸门。(开单机时,检查另一台是否关闭)。
第三十二条 检查配电系统的保护,开关柜供电是否正常。
第三十三条 液压系统启动后,要检查滤布的松紧度是否合格,纠偏是否灵活,符合标准后按程序启动:启动主传动、清洗泵、污泥泵、加药泵、搅拌机。
第三十四条 工作完毕后,首先停污泥泵、加药泵、混合搅拌机。继续开机,冲洗过滤机约十分钟左右,检查滤布是否干净,其它部位有无堵塞,确认干净后方可停机。调速恢复零,并放松滤布。
第三十五条 停机后,关闭所有闸门,清洗设备。
第三十六条 严禁非操作人员开机,攀登机器,行吊工作时,下面禁止站人。
第三十七条 机器运行时,禁止用手触摸旋转部分,以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十八条 由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设备及人身事故,后果由当事人完全承担,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 由于对设备巡视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损坏、损毁的,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罚款。
第7章 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十条 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有的电工常识,持证上岗,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企业供电系统和各种配电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第四十一条 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
第二十七条 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2个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1人担任监护。
第四十二条 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栏和悬挂标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各种注意事项,然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四十三条 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后,值班人员主动检查,然后值班人员可解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在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第四十四条 在施工和检修时,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现场监护。
第四十五条 不准带电作业,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
第四十六条 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同时通知有关公司领导。
第8章 维修工段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十七条 要认真学习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各种设备的性能,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增强自己的安全意识。
第四十八条 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在特殊工作环境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用品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九条 设备检修时,要结合工段工作人员做好一切生产运行工作后方可切断电源并悬挂安全标牌,严禁一人在现场操作,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第五十条 进行电气焊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佩戴防护用具,电焊接线必须有电工在场,杜绝不安全因素发生。
第五十一条 用电动葫芦起吊时,严禁用湿手操作按钮,吊葫芦运行工作时,下面严禁站人,各机器工作时,严禁用手触摸转动部分,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第五十二条 由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设备及人身事故,后果由当事人完全承担,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十三条 由于对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损坏、损毁的,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罚款。
第9章 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十四条 严格执行《化验管理制度》及《化验药品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 进入化验室进行操作前,应穿戴专用工作服、手套、口罩及防护眼镜,并及时打开排气扇通风排气。
第五十六条 化验操作时,严格按相关步骤、方法进行,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第五十七条 注意化验设备的用电安全,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一旦发现有线路打火、设备冒烟、声音异常等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实施灭火。
第五十八条 在化验操作过程中,禁止闲人进入或与无关人员交谈而分散注意力。
第五十九条 剧毒药品或刺激性及腐蚀强的药品或溶液,应进行专柜加锁存放,严禁丢失。
第六十条 加强药品仓库及化验仪器室的管理,杜绝漏洞,严防丢失,建立领用台帐。
第六十一条 实验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药品、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清洗,离开实验室前切断与实验无关的设备电源、水源、气源。
第六十二条 废气、废液、废渣不得随意倒入下水道或任意乱倒乱放。
第10章 中控室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 中控室平时必须做好仪表的日常巡视工作,阴雨天必须戴防放电设施。
第六十四条 如果在停电或送电操作时必须依次先关掉电脑、模拟屏上空气开关,再关掉UPS电源,最后关掉总开关,送电时顺序相反。
第六十五条 清洗仪表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及保持良好通风状态,清洗探头时,必须把仪表电源关掉,校正仪表时必须把相关"斜率"保持在正常范围之内。
第六十六条 必须保持个人所负责仪表,特别是电磁流量计计量井内清洁,无漏水现象发生,必须保持仪表箱内清洁无灰尘积累。
第六十七条 清洗或擦拭仪表箱时,必须防止往终端或显示器内部渗水,等仪表箱晾干后再锁上仪表箱。
第11章 沼气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六十八条 定期检查沼气管路系统及设备的严密性,如发现泄漏,应迅速停气修复。检修完毕的管路系统或储存设备,重新使用时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沼气主管路上部不应设建筑物或堆放障碍物,不能通行重型卡车。预防沼气泄漏是运行安全的根本措施。
第六十九条 沼气储存设备因故需放空时,应间断释放,严禁将储存的沼气一次性排入大气。放空时应认真选择天气,在可能产生雷雨或闪电的天气严禁放空。放空时应注意在下风向有无明火或热源(如烟囱)。
第七十条 沼气系统内的所有可能泄漏点,应设置在线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防止误报。
第七十一条 沼气系统区域内禁止明火,严禁吸烟,严禁铁器工具撞击或电气焊操作。电气装置应采用防爆型,操作间内应铺设橡胶地板,入内须穿胶鞋。
第七十二条 操作间内应设置消防器材并保证随时可用。操作间内需配置防毒面具。
第七十三条 沼气系统区域周围一般设防护栏,建立出入检查制度,严禁打火机等物品的带入。
第七十四条 沼气系统区域内的所有厂房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甲级防爆要求,例如是否有泄漏天窗、门窗与墙的比例、非承重墙与承重墙的比例等应符合防爆要求。
第七十五条 经过厌氧处理后的废水中会含有硫化氢等毒性气体(特别是废水中含有较多硫酸根时), 切勿让身体大面积接触到此水。
第七十六条 当厌氧水封器放置在室内时,进入房中观察水封水位时应先打开门窗,空气流通后方可进入。必要时用专门仪器监测无危险后方可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