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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公司规程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2月18日

    A.严禁使用超负荷电路,严禁多个电器用具同插于一个供电插座使用;
    B.确要更改电器装置,必须通知电工处理;
    C.最后离开办公室,生产工厂者须关闭电器及电源总闸;
    D.定期检查电器设备以确保安全。
    (四)易燃易爆物品
    A不可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危险物品;
    B.挥发性液体,如汽油、枪水、煤油等,必须用正确方法储存,容器要符合规格,用后即是旋紧风口盖;
    C.不得在生产场地、电房、仓库、走廊等使用电热杯、电热水壶、电路及生火煮食;
    (五)灭火要点
    A.发现火警,要保持冷静,立即采取措施灭火,并告知当值保安人员及管理人员发生火警的正确位置;
    B.保安人员、管理人员应视火险大小程度,决定是否通知消防队;
    C.慎防吸入烟雾或有毒气体;
    D.如火势不受控制,应立即采取逃生或疏散方法;
    (六)逃生或疏散要点
    A.戴防毒面具或湿布掩鼻,避免吸入浓烟引致窒息;
    B.从速撤离现场所有员工至安全地点;
    C.管理人员撤离现场时,应关闭电器总擎及房门;
    D.员工撤离现场须服从现场负责人指挥;
    E.值班员、管理人员及保安人员应协助消防队了解火警现场的情况;
    F.撤离现场时有关人员应锁好或移走重要文件和重要物品。
    第十条  安全生产
    公司应按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总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确保生产安全进行。
    第十一条  安全卫生
    公司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防止职业病和意外事故,确保员工健康,员工作业时,必须遵守法规和公司的规定,严守工艺规范,协助做好安全卫生。
    第十二条 安全卫生教育
    公司应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卫生教育,员工应接受安全卫生教育并在实践中予以贯彻。
    第十三条 上岗禁止
    员工在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时,公司可以禁止其上岗工作。
    1、 患传染病,或被怀疑患传染病的;
    2、 患精神病,或精神病发作的;
    3、 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扰乱公司生产秩序的;
    4、 患有某种疾病或受伤,如继续工作,其状态有可能引起显著恶化或对安全卫生有影响的;
    5、 其它被认为不适合工作的。
    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
    公司应加强对风险的预测和管理,在适当的时候建立应急预案,公布紧急联络流程,预防和处理各种突发情况和意外事故。
    第十五条 传染病申报
    员工本人或与员工共同生活的任患有传染病时,经发现,员工应立即向所属上司报告。
    第十六条 信息安全
    员工应严格遵守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以防止公司商业信息的外流和个人信息的泄漏,防范公司系统遭到病毒和黑客的破坏。
    第十七条 保守秘密
    1、 与公司的业务、生产有关的信息,物品全部属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把其作为秘密对待,不得擅自对外泄漏。未经公司许可,擅自向外泄漏秘密的,按公司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或经济责任。
    2、 为了保守公司的秘密,禁止员工有以下行为。
    (一) 未经公司许可,向外部泄漏公司以及客户的信息。
    (二) 未经公司许可,复制公司以及客户的文件,软件。
    (三) 未经公司许可,把书面、电子数据的业务信息,技术信息带出公司。
    (四) 向他人泄漏公司员工及客户的个人秘密信息。
    (五) 未经公司许可,向外泄漏在公司生产、研究、学习活动中得到的技术信息。
    (六) 未经公司许可,把公司的生产设备、部件、工具、样品带出公司。
    (七) 未经公司许可,把不是本公司员工的人员带入公司的。
    3、 如因业务的需要,有必要对外展示信息时,员工必须告知所属上司取得主任及领导的同意。
    第四章 勤务安排
    第十八条 工作时间及工时制度
    1、 公司采用计件工资制度
    2、 每班工作时间8小时,根据生产情况,可适当安排加班,然后倒休。
    第十九条 工作作息时间
    夏季   8:00--12:00  14:00--18:00
    冬季   8:00--12:00  13:30--17:30
    第二十条  休息日
    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生产情况安排休息。
    第二十一条 出勤和退勤
    1、 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按时出勤。
    2、 员工到点下班后,除了工作需要外,应尽快离开车间。
    第二十二条 迟到和早退
    1、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对没有考勤记录的统一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三条 旷工
    1、 未经上司批准,擅自不上班或假期期满后未经批准,不按时上班。
    2、 据不接受公司分配工作,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 辞职申请未经批准或批准离岗日期未到便擅自不上班。
    4、 持无效病假证明休息。
    第二十四条 加班
    1、 在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时,可以适当安排加班。
    2、 在公休日中安排员工加班的,公司可安排倒休。加班时间和加班工资的计算法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 安排加班人员必须按公司规定事先得到相关领导人认可,不得擅自提前开班、加班。
    第二十五条 值班
    必要时公司可安排员工值班,员工应履行义务,恪尽职守。
    第二十六条 病假
    1、 员工非因工负伤或患病不能上班时,可以休病假。
    2、 休病假的员工,需按规定填写病休申请,并将医院诊断书及病休证明交给所属领导,经上司批准后方可休息。
    3、 规定的假期休完后仍无法上班者,可持医院证明续假,否则按其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假
    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上班或工作时间私自外出,私人会面等,事先申明原因并需厂长批准。
    第二十八条 工伤假
    员工因工伤不能上班时,需持医院证明(职业病应持有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书)经厂长主任确定后按工伤假处理。
    第二十九条 休假的申请、批准手续
    1、 员工休假时,事先应填写请假单,经所属领导批准并签字。
    2、 由于特殊原因,员工无法预先办理正常手续时,须迅速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所属部门领导报告,并在回公司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章 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 质量管理
    公司的产品质量管理,按照公司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人员录用及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 人员录用制度及签订劳动合同
    1、 新入厂员工必须填写录用登记卡
    2、 试用期为3个月,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内2个月以内离职的扣除一个月工资(押金)。
    3、 试用期满后,公司与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期满后可续签。
    4、 离职人员需提前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内的第11个月)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报告,由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并将辞职报告上交综合办转总经理审批。
    5、 违约赔偿:因公司经营等原因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给予个人一定的补偿。因员工个人原因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扣除押金及一个月工资。
    6、 因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都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得依据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章 综合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设备维护和保养制度
    1、对于我公司现有的设备,如: 车床、铣床、数控、磨床等,要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具体的保养内容如下:
    2、周期:每天进行一次维护。维护的内容主要是清理铁屑,有传动轴的部位要适当加润滑油,保证运转正常。
    3、每月对所有设备进行2级保养,保养内容:表面清洗,检查润滑装置(加注润滑油),检查易损零部件(更换)。
    4、对所有的设备都要做好必要的防锈处理,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填写《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
    第三十三条 质量检察员责任制(检验)
    1、 保证产品质量,必须有合理的工装安排和工艺,本着我公司现有条件,综合利用人力物力,以人为本,发挥员工技术水平。
    2、 质检员本身要懂技术,掌握所有设备的使用和性能,能看懂图纸和工艺,在生产中知道哪些是主要尺寸,零件互配尺寸公差。
    3、 质检员不仅要懂技术会检测尺寸还要会管理、协助车间主任及其他管理人员,并能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4、 质检员有权要求操作工人执行工艺要求,对错误操作可作临时纠正或制止员工操作,做到不损失或减少损失。对车间现场管理方面有权对操作员提出产品零件的摆放要求,坚决杜绝磕碰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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