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4 所有电压、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应有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性接地。
6.1.5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6.1.5.1 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必须使用短片或短线路,短路应可靠,严禁用导线缠绕;
6.1.5.2 严禁在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
6.1.5.3 工作必须认真、谨慎,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
6.1.5.4 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6.1.6 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6.1.6.1 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应使用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必要时可停用有关保护装置。
6.1.6.2 接临时负载,要装专用刀闸和保险器。
6.1.7 二次回路做绝缘耐压试验,应通知值班员及在该系统内工作的所有人员停止工作,并派人到现场检查看守,确无人在回路上工作,加压。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产生高压电、除将二次回路解开外,应将一次刀闸拉开,取下保险器。
6.1.8 继电保护和仪表人员,不准私自操作开关设备,如工作需要在取得值班员的同意,并通知其它班组负责人后,方可试验拉合开关。
7 电气试验
7.1 高压试验
7.1.1 在设备现场进行高压试验应填写第一种工作票。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试验工作时,可填写一张第一种工作票,有一个总的工作负责人,统筹合理的安排检修和试验,如加压部分与检修部分之间有断开点,按试验电压又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检修段装有接地线,可一侧进行工作,一侧进行试验,在断开点处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牌,并设专人监护。
7.1.2 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试验开始前,试验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详细布置注意事项,并向工作负责人汇报。
7.1.3 因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前做好相序标记,接后进行检查。
7.1.4 试验设备外壳应可靠接地。试验设备电源开关,应使用前明显断开的双极刀闸,为防止误合刀闸,在刀刃上加绝缘罩。试验装置低压回路应有两个串联电源开关,有过载自掉闸装置。
7.1.5 试验现场应装设围栏,向外悬“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派人看守。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或监视不到,两端都应派人看守。
7.1.6 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应首先断开试验电源,放电,并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短路接地。
7.1.7 大电容的被试设备,应先放电,再试验。高压直流试验时,试验结束后,应多次放电并接地。
7.1.8 试验结束后,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并清理现场。
7.1.9 特殊的重要电气试验,应有详细的试验技术及安全措施,并经局领导人或工程师批准。
7.2 使用携带型仪器测量工作。
7.2.1 使用携带型仪器在高压回路上进行工作,需要高压设备停电、或现场做安全措施的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并至少由两人进行。
7.2.2 高压带电进行直接测量工作,应按带电作业的专门技术要求进行,使用专用的带电作业工作进行接线或拆线人员要求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并以考试合格。
7.2.3 非金属外壳的仪器要与的绝缘,金属外壳的仪器和变压器外壳应接地。
7.2.4 所有测量用装置均应设遮栏,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仪器的布置应使工作人员距带电部分大于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
7.3 测量绝缘时,必须将被测设备从各方面断开,验明无电压,设备上确无人工作方可进行。在测量中禁止他人接近设备。在测量工作完成后,必须将被试设备接地放电。测量空线路绝缘时,请示调度班员批准后方可进行。
7.3.1 在感应电压的线路上(如同杆架设的双回路线,与另一线路有平行段)测量绝缘必须另一线路停电,方可进行。雷电时,严禁测量线路绝缘。
7.3.2 在带电设备附近测量绝缘电阻工作,必须保持安全距离,摇表的放置,引线的安装必须注意安全,防止工作人员触电。
8 电力电缆
8.1 电力电缆工作的安全措施
8.1.1 电力电缆停电工作应填第一种工作票,不需停电的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工作前必须详细核对电缆名称,标示牌是否与工作所写的符合,安全措施正确可靠后,方开始工作。
8.1.2挖电缆沟前,应做好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在挖出的土堆斜坡上,不得放置工具、材料等杂物,沟过应留走道。
8.1.3 移动电缆及接头盒一般应停电进行。如带电移动,应统一指挥,平稳的移动,防止绝缘损伤爆炸。
8.1.4 锯电缆以前,必须核对电缆图纸是否相符,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木柄的钎钉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木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
8.1.5 熬电缆胶应有人看管,工作人员应戴帆布手套及鞋盖,防止水分侵入发生爆溅烫。
8.1.6 制作环氧树脂,电缆头和配制工作过程上,应采取措施防毒、防水。
9 其它工作
9.1 其它工作的安全措施。
9.1.1 使用携带型火炉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10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米;电压10KV以上者不得小于3米。不得在带电体,注油设备近前点炉式喷灯。
9.1.2 在屋外、室内高压设备附近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由专人进行,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9.1.3 进入高空作业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指离地面3米上)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高处工作传递对象,应使用专用的工具袋,不得上下抛掷。
9.1.4 雷电时,禁止在室外变电所或室内的架空引线上进行检修和试验。
9.1.5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带电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不得用泡沫灭火器灭火,汽油设备应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燥砂子等灭火。
9.1.6 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测量线绳进行测量工作(内有金属丝)。
9.1.7 在电容器上进行工作,应将电容器多次接地放电,时间不得小于5分钟,方可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