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管理力度,使反违章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反违章工作必须实行安全生产重奖重罚的原则,执行下级对上级的逐级负责制,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第三条 反违章工作必须克服以罚代管或只罚不管的倾向。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四条 公司系统各级组织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围绕统一的部署,依靠职工群众共同做好反违章工作。
第五条 反违章工作一定要做到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据可查、有奖可罚。公司系统各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国电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本办法,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单位管理办法或事实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