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党群组织要在营造制度管人文化氛围中发挥积极作用
当前,情大于法在一定范围内还有市场。安全生产一线发生的事故,起因必定是违章操作,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在实际管理工作中,管理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该有的流程应有尽有,制度也已完备,但要严格执行起来就必定会被打折扣,随意性更为严重。
这一现象与中国的人文环境有关系,加之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会酿成人身伤亡、设备事故,就给许多工作营造了很多借口。管理的标准有时摸不着、看不到,好坏不轻易显现,有隐蔽性,往往被忽视。身处这样一个大环境,不对等的要求和文化,就形成了一种潜在的规则,必定在价值观上的模棱两可。
在对一起事故当事人的了解过程中,供电所所长谈到,害怕多说多管伤了和气。以前有违章行为,也没发生事故;都知道的事,还喋喋不休地说要加强管理,婆婆妈妈,反而伤了和气,影响和谐关系;反映出的现象和领导看到的也许是管理者不会处事、容不得人、不讲方式方法、不会团结人,也许就容纳不进这个团队。
完美的制度要有完美的员工来执行。拥有完美的员工,只是一种追求,并且是一个永无止境追求的过程,这只能是理想而不是现实。健全的制度必须有健全的文化,这就需要党群组织去营造一个用制度管人的氛围,去构建一个严格遵章、严格执法的文化环境。
在实际工作中党群组织要从强化安全监督方面入手,保障和推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要平等对待一切事物,把做不好工作、工作流程不清、不严格操作办事均当作事故和隐患来对待处理;经常分析管理工作,见之于思、抓之于实,求之于解,不因事情的大小或你自认为的重要和不重要作为判定标准;从细节、机制上强化企业全员的行为,统一标准、理念,不因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形成这样一种氛围、这样一种正气、一种标准,说到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人情关、不敢管理的老好人就不会有市场,情大于法的局面就会得到扭转。
4 党群组织在安全生产中必须处理好安全管理与构建和谐的关系
党的十七大对构建和谐社会提出了明确要求。云南省、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对于和谐社会、和谐企业的创建工作也提出了要求并作了部署。在构建和谐企业过程中,党群组织必须消除几个误区:加强安全管理与构建和谐有矛盾吗?创建和谐只是党群部门的事吗?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与构建和谐相辅相成,一个是手段,一个是目标。杂乱无章绝不是统一,更不是和谐。管理就是变杂乱无章为井井有条,是实现和谐的一种途径。在供电企业内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就是必须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和决策并组织实施;对被管理者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思想上的帮助教育,做到上下同欲,使上级部署变为被管理者的实际行动;确保被管理者认真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每个被管理者的行为符合南方电网发展和进步的需要;对被管理者,特别是“有困难”的被管理者进行帮扶,促使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更好地完成企业赋予的安全生产任务。
通过严格管理、大胆管理,实现企业的最大效益。而和谐,就是企业最大效益的具体体现。相反,就会使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形同虚设,就容易出现事故隐患,就会在实现安全目标上大打折扣。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不断,企业还会和谐吗?企业的和谐是全方位的,缺失了哪一部分都是不行的,供电企业安全生产体系不能健康运行,必然影响到电网建设、电力营销等其他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必须形成一盘棋的思想,创建和谐才能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