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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关于贯彻执行《橡胶加工配炼车间防尘规程》的通知

发 文 号:劳人护〔1986〕18号
发布单位:劳人护〔1986〕18号
炼胶上残存的粉料较多,下顶栓漏料比较严重,为了防止这部分粉尘飞扬,本条文规定压片机必须设置除尘系统。但考虑到国产密炼机也有质量好,在混炼工艺合理的条件下,能使全部粉料混入胶料中,混炼室内和混炼胶上不残存粉料,下顶栓漏料轻微的,加上一部分橡胶厂已向国外引进一批水平高质量好的密炼机,据外商提供的资料,混炼好的胶料投入压片机时飞扬的烟尘,可不通过除尘器直接排入大气,据此,条文规定也可设置排尘系统,但无论设置哪种系统,排至室外的含尘空气,粉尘浓度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3.7除尘器应根据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关于二类区(城市规划确定的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名胜古迹和广大农村等)飘尘任何一次浓度不超过0.5毫克/立方米;飘尘日平均浓度不超过0.15毫克/立方米和三类区(大气污染程度比较重的城镇和工业区,以及城市交通枢纽、干线等),飘尘任何一次浓度不超过0.7毫克/立方米;飘尘日平均浓度不超过0.25毫克/立方米的规定,结合橡胶粉状配合剂粒度较细,密炼机和开炼机排出来的粉尘一般小于10微米的特点,进行选择。用高效除尘(12) (13) (14) (15) (16) (17) (18) (19)。其排风口的高度可根据风口出口浓度和国家对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采用Brigg或大气扩散估算手册等公式近似计算结果确定。
3.8根据配炼车间内外环境的粉尘浓度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车间内空气粉尘最高容许浓度不超过10毫克/立方米;
车间周围大气粉尘浓度不超过0.5毫克/立方米;
送入车间的空气有害物含量,应当低于车间内空气的有害物最高容许浓度的30%。
设经净化的车间排气口处的粉尘浓度为4毫克/立方米。参考苏联关于进风口和排风口水平距离不小于12米,垂直距离不小于9米的要求,按照进风口与排风口水平距离为10米,垂直距离为6米计算,将以上数据代入Briggs公式,得知:进风口大气中的粉尘浓度为1.03毫克/立方米,即小于:10×30%=3毫克/立方米。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因而确定的3.8条文。
4、个人卫生与防护
4.1,4.2、4.3各条文是根据我国现行的个人劳动保护的使用管理制度和配炼车间必须具备的一般卫生设施,以及参考本规程附件4《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橡胶加工工业中采用的劳动保护措施》第2、3、4、5条和附件3《英国橡胶加工者协会实用规程工业卫生和安全使用实践部分》第1.3.1.1,1.3.1.2,1.3.1.5条制定的。
5、管理
5.1条文是根据上海市工矿致癌协作组,天津卫生防疫站,天津市化工局劳卫所、自贡市炭黑尘肺科研部门的意见制定的,这些部门认为:配炼车间的职工应做就业前及就业后的定期体检。体检项目包括职业史、自觉症状、既往病史、内科、外科、皮肤科、五官科、肺功能、血常规、血沉、胸透等。如发现作业人员患粉尘作业禁忌症,进一步经专业医生检查,并按医嘱安排适当工作。粉尘专业禁忌症一般包括活动性肺结核;严重的上呼吸道及支气管疾病,如萎缩性鼻炎、支气管喘息、支气管扩张等;胸膜疾病,如显著影响呼吸功能的胸膜粘连等;因特异性体质,生产原科引起的严重过敏皮炎。
5.2为了防止粉尘的飞扬和扩散,目前橡胶行业的配炼车间或多或少都装有粉尘防护设施,有的还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原因是有的工厂在装设防尘设施的同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宣传、教育,正确操作、定期检测,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监督检查、专人负责检修和维护等一系列科学管理及维护检修制度,使防护设施经常处于运转良好的状态,粉尘浓度基本上能控制在现行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本规程所规定数值以内。但是还有一些企业,虽然同样安装了防尘设施,初期的效果还比较好,然而由于领导不重视,管理和检修不及时,重新出现严重污染。这样的例子很多。为此,本条规定各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除遵照本规程有关条文,在车间设置必要的除尘设施外,还必须指定本单位的安全或环保技术部门,通过讲授、幻灯、宣传画、简报等多种形式,定期对从事配炼作业的职工进行防尘知识和执行有关规定的教育。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确保文明生产。
5.3本规程2.1条规定的粉尘浓度按《炭黑粉尘最高容许浓度申报材料》(3)中的滤膜重量法测定,采样时每分钟流量不得小于30升;采样时间不小于10分钟;平时采样不小于三个。每月检测一次。并将检测结果整理归档,定期向 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备查和监督。
5.4保证除尘器在最佳的状态下运行,是控制车间内空气中粉尘浓度和排至车间外空气中粉尘浓度的关键,因此,必须定期通过测定除尘器的性能参数,以及车间内和排出口粉尘浓度变化来确定除尘器的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5.5目的是要求上级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配炼车间的除尘工作做必要的督检查和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5.6目的是要求现有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对配炼过程的粉尘危害应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治理。
5.7目的是要求各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本规程时,做到任务具体,责任分明,措施有力,监督及时,把防尘工作推向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部分主要参考资料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1980
(2)橡胶化学物质的毒性和安全处理英国橡胶加工者协会使用规程 1978 L Toxioity and safe Handling of /rubbcr cNKMICaIs B。R。M。A Dode of Practfcs 1978)
(3)炭黑粉尘最高容许浓度申报材料
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四川省工业卫生研究所1981、9。
(4)国产工业用防老剂致癌性的试验研究调查及工矿癌症研究工作的体会     上海工矿致癌因子调查研究协作组 1977。
(5)轮胎厂空气污染物情况 1977。
(Exposuro air confa minanfs in TirE Buldingo SYr-Posium onoccupaoional Healob inoho RUbbor Indusory Bu-bbor division Of AmoricanChomical Socicty Ocodor 6,1977)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气环境标准GB 3095-82
(7)橡胶和塑料工业安全卫生会议
1980年9月29日-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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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炭黑解包机周围炭黑浓度测定报告
北京橡胶研究设计院
(9)炭黑散装储运及密炼机系统的使用报告
苏州橡胶厂 1983、10
(10)塑料袋袋装炭黑直接投料的研究
化工部炭黑研究所、重庆轮胎厂
(11)青岛橡胶二厂采用小药自称量装入塑料袋使用情况报告
青岛橡胶二厂
(12)40米2蚕丝袋滤器除尘效果测定
(13)橡胶杂志报导橡胶工业通风设备问题 1964
(Ventilntion and alli d Problons inthe rubber industry Rubber)
                         (1972)
(14)空气污染卷工业环境手册1972
(15)橡胶使塑料进行污染控制 1975
(16)上海大用中华橡胶厂脉冲袋式除尘器淋水除尘效果测定
上海中山医院职防科
上海第一医学院卫生总论教研组
1976.11
(17)橡胶工业便览(新版)
(18)北京橡胶一厂炼胶过程烟尘污染及治理试验及设计报告(内部)
北京橡胶研究院、北京橡胶一厂等
北京橡胶一厂一车间炼胶机排风罩除尘效果测定
北京劳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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