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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抢修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5年08月18日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应对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事件造成

的不良影响,保证用户供热质量,促进集中供热的持续健康发

展。

1.2 编制依据

《XX 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 市城市集

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XX 市热电厂所属供热区域内的供热

突发事件。

1.4 风险评估

城市集中供热运行过程中,受行业自身和外界因素影响,

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热源厂锅炉、机组、故障导致

供热中断;换热站、混水站、提压站故障导致供热中断;老化

的蒸汽管网、高温水、低温循环水管网存在破裂泄漏风险,容

易导致供热中断;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热源供应不足,导致供热

中断;自然损失、煤炭不足、停水停电、施工破、人为因素、

其他行业事故等导致供热中断等。

1.5 事件分级

1.5.1 一般供热突发事件:造成500 户以上1000 户以下

或整个小区居民连续停热8 小时以上的。

1.5.2 较大供热突发事件:造成1000 户以上5000 户以下

居民连续停热8 小时以上的或因热源故障限制热量造成用户

室温大面积不达标8 小时以上的。

1.5.3 重大供热突发事件:造成一个热源区域居民连续停

热8 小时以上的。

1.5.4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造成两个以上热源区域居民连

续停热8 小时以上的。

1.6 应急队伍的组成及职责范围

1.6.1 应急抢修队伍的组成及要求:

由XX 公司、暖通安装队、外协资源组成。对协助抢修资

源至少配置土建队伍两个,供热设施维修队伍两个,由总工办

在近年土建和供热设施安装维修队伍、设备吊装搬运设备中选

择。各抢修队伍应成立专门的供热抢修机构,负责供热抢修人

员技术培训、设备维护、抢修工作协调等。每年10 月15 日前

总工办应将抢修队伍、人员配置情况、负责人、联系方式、抢

修设备和工器具配置情况落实到位并通知到供热运行、服务、

管理和抢修部门。

1.6.2 应急抢修队伍的职责范围:热源故障应急抢修由生

产部门组织,XX 公司及外协资源根据生产部门要求进行抢修;

蒸汽管网应急抢修由管理职责范围内生产部门组织,XX 公司

及外协资源根据生产部门要求进行抢修;;供热主管网应急抢

险由辖区热力公司组织,XX 公司及外协资源根据生产部门要

求进行抢修;供热站、二次管网、小区管网设施的应急抢修由

辖区热力公司组织,各区域外协公司负责具体的抢修工作。

1.7 应急设备的配置

应配备的应急抢修设备:须配备必要的电气焊设备、热水

抽水泵、污水泵、发电机、应急抢修车、运输车辆、人员的安

全防护器具、现场防护设施、照明设备等。

2.组织指挥机制

2.1 热电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抢修指挥部

成立热电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抢修指挥部(以下简称

应急抢修指挥部),由厂长任总指挥,责任部门分管副厂长任

副总指挥,供热部、总工办、安环部、企管部、厂办、办、综

管部、各热源厂生产部、各热力公司生产部门负责人、XX 公

司、物资公司、暖通安装队负责人任组员。

2.2 应急抢修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抢修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供热部,办公室主任由供热部

部长担任。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供热应急抢修指挥部的决

定,组织协调各部门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突发事件抢修工作;

负责供热应急抢修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与实施;负责供热

应急突发抢修事件的统计分析,依法依规报告信息;负责组织

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负责组织上报市供热主管部门、应

急管理部门等。

2.3 部门职责

2.3.1 供热部:负责应急事件整体的工作协调;负责指导、

协调供热突发事件有关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现场

救护等工作;负责与上级投诉、信息访部门的汇报联络工作。

2.3.2 办:负责按照审核的信息组织新闻报道。

2.3.3 厂办: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汇报工作;负

责组织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

2.3.4 安环部: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对应急过程安全工

作进行评估。

2.3.5 总工办:负责抢修队伍、土建队伍的管理;负责应

急抢修的指导、调度、技术支持工作;负责道路开挖等手续办

理工作。

2.3.6 企管部:负责组织应急抢修预案的审核,负责对预

案执行的考核,

2.3.7 各热源厂生产部:负责确保热源保障能力,负责热

源故障现场抢修组织和技术方案的初步制定,负责组织热源故

障的抢修。

2.3.8 各热力公司:负责所辖区域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抢修

组织和技术方案的初步制定,负责组织所辖区域应急事件的抢

修;负责初期事故现场的防护工作;负责影响区域居民的通知

和宣传工作;负责外网供热恢复工作。

2.3.9XX 公司、暖通安装队、外协资源队伍:负责抢修工

作的具体实施,抢修设备的配备和维护,抢修人员的培训确保

抢修能力适应供热需要。

2.3.10 物资公司:负责抢修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

3.监测预测

3.1 预防

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

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制定有关抢修的实施方案,

做好供热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 监测

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抢修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建立供热突发

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各热力公司上报、社

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气象部门发布预警后,应对

重点部位进行持续性监测,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工作要求。

3.3 预测

在信息监测的基础上,各部门要根据监测信息的分析、汇

总情况,及时对隐患信息进行预测判断;对于外地已发生的突

发事件,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

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4.预警

4.1 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

性等因素,结合我厂集中供热实际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

Ⅲ级、Ⅱ级、Ⅰ级4 个预警级别。

Ⅳ级预警:造成500 户以上1000 户以下或整个小区居民

连续停热8 小时以上的。

Ⅲ级预警:造成1000 户以上5000 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

8 小时以上的或因热源故障限制热量造成用户室温大面积不达

标8 小时以上的。

Ⅱ级预警:造成一个热源区域居民连续停热8 小时以上

的。

Ⅰ级预警:造成两个以上热源区域居民连续停热8 小时

以上的.

4.2 预警发布

4.2.1 由应急抢修指挥部发布。

4.2.3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

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

布时间等。

4.2.3 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信

公众号、内部专用网络、小区宣传等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

门(单位)。

4.3 预警响应

4.3.1 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抢修指挥部办公室、辖区热

力公司、厂部职能部门等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作

出响应;加强应急职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4.3.2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落实24 小时值班制度,

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向受影响用户发布有关信息;转移、撤

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

妥善安置;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

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

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做好受影响范围

居民应急供热的准备工作;做好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

产用热量的准备工作。

4.4 预警变更与解除

4.4.1 供热应急抢修指挥部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

据事态的发展,应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4.4.2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

解除的,应立即宣布解除警报,或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

取的有关措施。

5.信息报告

5.1 报告的时限和程序

5.1.1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区域热力公司、热源厂应

立即核实并向分管厂领导和其他职能部门汇报。

5.1.2 由分管厂领导或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向上级主管部门

汇报。

5.1.3 供热部负责核实供热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并向各热源

厂和其他职能部门通报,事发区域热力公司和热源厂应第一时

间做好突发事件沟通协调。

5.1.4 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

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责任部门要在三日内提供

书面终报。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

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5.2 报告内容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

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

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

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

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6.应急处置

6.1 先期处置

6.1.1 热源外部突发事件发生后,辖区热力公司要立即启

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

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

展应急处置工作。

6.1.2 热源突发事件影响到外部供热后,热源厂要立即启

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抢修队伍进行处置,辖区热力公

司根据预案配合管网、供热站的运行调整工作。

6.1.3 突发事件责任部门应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会商,及时

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

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事故

扩大。

6.2 组织协调

6.2.1 一般供热突发事件(Ⅳ级):由辖区热力公司组织

相关应急抢修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厂供热应急抢修指挥

部和职能部门根据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并配合处置。

6.2.2 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由辖区热力公司组织

相关应急抢修队伍,总工办组织资源进行协同处置。热源故障

由热源生产部门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和总工办组织资源进行协同

处置。厂供热应急抢修指挥部和职能部门根据预案进行应急响

应并配合处置。

6.2.3 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由应急抢险指挥部组

织启动应急响应,组织事发热力公司和热源进行处置。属于管

网故障造成的由辖区热力公司组织相关应急抢险队伍进行抢修,

属于热源故障造成的由热源厂生产部部门组织抢修,总工办协

调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6.2.4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由应急抢险指挥

部组织启动应急响应,组织事发热力公司和热源进行处置。属

于管网故障造成的由辖区热力公司组织相关应急抢险队伍进行

抢修,属于热源故障造成的由热源厂生产部部门组织抢修,总

工办协调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6.3 现场指挥

6.3.1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四级和三级突发事件由辖

区热力公司或热源厂负责人或生产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指挥。

二级和一级突发事件由抢险指挥部组建现场指挥部,由辖区热

力公司或热源厂分管厂领导进行现场指挥,视情设置若干工作

组,建立现场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各热源厂和热力公司

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

行增减调整。

6.3.2 宣传报道:办负责研究制定新闻报道计划,协调、

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负责舆情

的监测、收集、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供热部负责组织好热线的答复,与上级投诉、信息访部门的汇

报沟通工作。厂办负责组织对宣传的审核工作,组织向上级主

管部门报告工作。

6.3.3 交通治安:由综管部负责,负责协调交通、治安管

理部门对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

6.3.4 设施抢修组:由XX 公司负责,负责根据供热突发

事件现场情况、辖区热力公司、热源厂和现场指挥部的要求,

制定现场应急处置具体措施方案,迅速组织力量、设备和物资

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总工办组织好外部土建和维修资

源进行权利配合。

6.3.5 综合协调:四级和三级突发应急事件由辖区热力公司

负责综合协调。二级和一级及热源原因造成的应急事件由供热

部负责综合协调。

6.3.6 运输保障:由综管部负责,负责组织协调车辆做好

应急运输保障,确保抢险救援物资、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3.7 医疗救护:由综管部负责协调医疗救治工作。

6.3.8 后勤保障:由综管部负责。

6.3.9 事故调查:由安环部负责,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事

故进行调查处理。

6.3.10 专家组:由总工办召集相关领域专家、部门有处置

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根据相关单位上报和现场收集

掌握的信息,对整个事件进行评估研判,向应急抢修指挥部提

出应急处置决策建议,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等工作。

6.4 处置措施

6.4.1 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处置措施:辖区热力公司组

织公司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设施防护标志等。根据故

障情况根据抢修职责通知抢修队伍做好抢修维修准备工作;辖

区热力公司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汇报分管领导和厂部职能部门,

并组织制定初步抢修方案;通知抢修队伍组织抢修人员及抢修

设备到现场处置;辖区热力公司根据现场及抢修队伍处置情况

及时汇报分管领导和厂职能部门,确定抢修时限;辖区热力公

司对影响范围的用户通过短息、张贴通知、热线等方式进行用

户通知宣传,供热部和办做好配合工作。供热部负责向主管、

投诉和信息访部门汇报有关突发事件影响及抢修进度等情况。

6.4.2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Ⅳ级)

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 项或多项措施:热源故障由热

源厂生产部门组织抢修队伍进行抢修;由分管领导向主管部门

汇报有关突发事件影响及抢修进度情况;总工办调度资源赶赴

现场参与处置;因热源故障造成用户大面积不热情况,办应通

过电台、报纸、微信、网络等途径进行宣传和通知;辖区热力

公司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

6.4.3 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 项或多项措施:由应急抢修指

挥部统指挥抢修工作,统调度抢修资源;各责任区域部门按照

职责组织区域内抢修工作;办应通过电台、报纸、微信、网络

等途径进行宣传和通知;辖区热力公司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

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

限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

6.4.4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在采取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 项或多项措施:对非居民用户

用热进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

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6.5 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并恢复供热,根据

突发事件级别由组织处置部门报分管领导或应急抢险指挥部宣

布应急结束。

7.总结评估

供热突发事件结束后,安环部应组织事发部门对突发事件

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分析和总结评估,

报厂安委会并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上报。

8.宣教培训和演练

8.1 宣教培训

8.1.1 各热源厂、热力公司、职能部门应进行应急抢险预

案的培训,广泛开展供热应急抢修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

和教育活动。

8.1.2 预案发布后,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

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

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8.2 应急演练

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供热应急演练计划,

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

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

1 次演练。各热源厂和热力公司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演练方案、现场演练、演练评估、演练音像资料等应及时归档

保存备查。

9.责任追究

9.1 供热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

门和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中推诿扯皮、

不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

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

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依照

制度规定追究责任。

9.2 总工办应制定抢修过程有关考核规定,并监督各部门、

抢修队伍执行。

9.3 企管部负责组织应急抢修事件的考核工作。

10.预案修订

由供热部按照《XX 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XX 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

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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