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坍塌事故预防措施
为了预防坍塌事故发生,保证施工安全,《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及《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应遵守此规定。
1、安全管理方面的预防措施
⑴法宝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预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旗组织设计,根据各工程特点,编制预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⑵基坑(槽)、边坡、基础桩、模板和临时建筑作业前,项目部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由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⑶土方开挖前,项目部应确认地下管线的埋置深度,位置及预防要求后,制定防护措施,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土方开挖时,项目部应对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的沉降和位移情况进行观测。
⑷项目部应编制深基坑(槽)、高切坡、桩基和超高、超重、大大跨度模板支撑系统等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审查。
⑸项目部应作好施工区域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破。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项目部应组织排水,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开挖低地地下水位的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时,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⑹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项目部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理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⑺楼面、屋面堆放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具或其他物料时,项目部应严格控制数量、重量,防止超载。堆放数量较多时,应进行荷载计算,并对楼面、屋面进行加固。
⑻项目部应按地质资料和设计规范,确定临时建筑的基础型式或平面布局,并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现场临时建筑与建筑材料等的间距应符合技术标准。
⑼临进建筑外侧为街道或行人通道的,应采取加固措施。禁止在施工围墙墙体上方或紧靠施工围墙架设广告或宣传标牌。施工围墙外侧应有禁止人群停留、聚集和堆砌土方、货物等警示。
⑽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项目部在组装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能使用。对搭设在空旷等处的活动应采取防风、防洪和防暴雨等措施。
⑾雨期施工。应对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在傍山、沿河地区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洪、防泥石流措施。
2、土方坍塌预防措施
⑴施工方案。基础施工要有支护方案,基坑深度超过5m,要有专项专付设计。
⑵确保边坡稳定。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等条件放足边坡坡度。如场地不允许放坡开挖时,应设固壁支撑或支护结构体系。挖出的土堆放距坑、槽边距离不得小于设计规定,且堆高不1.5m。开挖过程中,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措施。根据土质、沟深、地下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机械距坑槽边距离,并不得小于1.5m。
⑶挖土顺序。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并遵循由上而下逐层开挖的原则,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⑷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挖方时,应根据地质资料、开挖深度等确定排水或降水措施,并应有地下部份施工的全过程中,有效地处理地下水,以防坍塌。
⑸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下坑槽作业前,要查看边坡土壤的变化,有裂缝的部分要及时挖掉。上下要走扶梯或马道,不在转业军人坡爬上爬下,防止把边坡蹬塌,也不要从上往上跳。工间休息应到地面上,防止边支坍塌被砸或被埋。不准拆移土壁支撑和其他支护设施。
⑹监测措施。经常查看边坡和支护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通知地下作业人员撤离。作业人员发现边坡大量掉土,支护设施有声响时,应立即撤离,防止主体坍塌造成伤亡事故。
⑺支护设施拆除。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进行。通常采用自下而上,随填土进程,填一层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3、脚手架倒塌的预防措施
⑴材料和构造。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时,应有专项设计计算,并经审查批准。
⑵搭设与拆除。应有能指导施工的方案,并在搭、拆前进行交底。
⑶验收后方可使用。脚手架要经施工负责人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使用期间应该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加固。
4、模板工程倒塌预防措施
⑴模板设计。模板工程施工前,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模板设计,并经上一级技术部门批准。模板设计的内容包括:模板及支撑构件的材料类别与规格的选择,受力构件及地面承载力的计算,构造措施等。
⑵模板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应根据模板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等施工顺序、方法及安全措施。施工方案需上一级技术部门批准。
⑶模板安装。模板及支撑的安装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如设计存在问题或实施有困难时,需向工地技术负责人提出,并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更改。
⑷检查验收。模板工程安装完成后,必须按照设计要求,由工地技术负责人与安全检查员共同检查验收,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能浇筑混凝土。浇混凝土过程中,应指定专人对模板及支撑的受力状况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⑸拆模。模板支撑的拆除,必须在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才能地行,且拆除顺序也严格按照模板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严禁野蛮拆模。
5、井架、龙门架倒塌预防措施
⑴全面贯彻执行《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程式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的各项规定。
⑵进场验收。进入施工现场的提升机,就按规定进行检验,主要内容有:产品合格证、安全防护装置、产品标牌(标明额定重、最大提程式速度、最大架设高度等。)提升机吊篮与架体的涂色应有明显区别。
⑶安装与拆除。装拆人员应按高处作业要求,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物料提升机的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及地锚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安装与拆除均应按照事先编制的作业方案实施。
⑷检查验收。提升机安装后,应按照物料提升机安全规范和设计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⑸使用与管理。提升机应配备正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的专职司机。使用前和使用中按规定进行定期(每月1次)检查、日常检查和使用前检查,各类检查的内容应符合提升机安全规范的规定。提升机的使用、维修和保养均应符合该规定第十一章的有关规定。
六、应急救援组织,救援队伍的组成与分工
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丁建华 副总指挥:施玉林
2、救授抢险队伍组成和分工
崔新祥切断电源总闸,朱军速向相关部门救援报告,丁德宏对伤员进行包扎急救,李桂香、吕国荣负责担架,高红民专车护送,陈军、杨明亮、陈德余等进行现场抢救。
3、事故急救组
(1)总指挥丁建华向相关部门拨通救援电话(医院、救护站、派出所)。
(2)由副总指挥陶华、工程项目负责人施玉林、丁德宏对受伤人员进行包扎急救,高红民负责护送到救护站。
(3)凡进入工地抢救人员要戴安全帽,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4、事故后勤调配组
施玉林负责资金供给,后勤调配。
5、事故调查组
由总指挥丁建华、副总指挥陶华协助上级领导人进行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及整治方案。
6、事故教育组
由总指挥丁建华、副总指挥陶华按照“四不放”原则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
7、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联系电话
医疗急救电话:120
火警救援电话:119
防盗救援电话:110
事故总指挥: 丁建华 联系电话:13805165921
事故副总指挥:施玉林 13805108699
崔新祥 13655112162
事故监督员: 陶 华 13951656048
事故抢救人员:丁德宏 8013209
李桂香 8059795
吕国荣 13327985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