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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02日

  5.8 经费保障

  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经费,按照省财政厅《江西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5.9 社会动员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社会动员的,由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向省应急联动中心和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

  5.10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紧急避难场所保障的,由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向省应急联动中心和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要在妥善处置应急事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尽可能通过制度化建设,落实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应急结束后,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要对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处理经过、后期处置等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和总结,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时,要及时查找工作漏洞,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切实完善相应的应急制度,提高应急能力。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汇总各方面情况后,形成专项报告,上报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6.2 责任追究

  6.2.1 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职能单位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6.2.2 严格追究工作不力干部的责任。

  对因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社会秩序混乱或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追究责任。

  6.3 宣传、培训和演练

  6.3.1 宣传教育。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和各级政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害、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级新闻媒体大力支持。

  6.3.2 培训工作。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学习;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培训指导和检查。

  6.3.3 专项演练。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要适时组织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应急救援队伍要结合自身特点和任务,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在组织应急时,必须做到领导重视、科学计划、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周密组织、统一指挥、分布实施、讲究实效的要求,应急演习要明确应急演习方案、演习任务、参与演习队伍、确定演习场地和范围、演习后要认真总结和评价等相关工作。

  6.4 宣传引导

  应急响应期间,特别重要的信息发布要经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审批,统一口径,统一发布。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促进突发安全事故的妥善解决。

  应急结束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应急期间的工作进行客观、详实的报道,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对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和处置水平。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的框架和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形成原则与具体措施相结合、总体与分支相联系的应急管理体系,并及时做好备案和更新工作,真正做到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统一行动。

  7.1.1

  建立全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根据本预案的内容和框架安排,制定相关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各设区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及时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建立健全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7.1.2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新形势和新变化,逐步健全和完善预案。

  7.2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7.3 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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