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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作废】

[ 注:本标准已作废,请搜索最新标准 ]
标 准 号: GB50313-2000
替代情况: 被 GB 50313-2013 替代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起草单位: 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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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9年11月30日

  5系统设备的配置及其功能要求

  5.1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备的配置

  5.1.1本条规定了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备的配置地点或持有(使用)者和配置数量。各类设备的配置数量是根据公安消防部队通信装备配备的有关规定及有线(无线)通信组网技术要求确定的。表内数量均为下限。为区分不同规模城市的实际配置要求,分别规定了I类、II类、III类数量标准。其中,I类为直辖市、省会市及国家计划单列市应执行的标准;II类为地级市(中等城市)应执行的标准;III类为其余城市(县级市以下城镇)应执行的标准。

  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备用三个表格以系统设备(一)、(二)、(三)顺序列出。

  设计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时应根据该表所列项目及数量确定相应设备。

  表(一)中所列I类城市“火警受理台(A型)”的配置数量含复席接警电话。

  表(一)中“消防指挥车”是指担任各级消防通信指挥任务的消防车辆:“特种消防车”是指举高消防车、专勤消防车、后援消防车等;“灭火消防车”是指可喷射灭火剂并能独立扑救火灾的消防车。

  表(三)中所列“消防一级网基地(中继)电台”的配置数量,是按常规组网摸式以及《公安消防部队全国统一专用频点规划》计算的,采用集群组网模式时,该项设备的配置数量按实际需要计算。

  5.1.2本条规定了省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备的配置地点或持有(使用)者和配置数量。各类设备的配置数量是根据公安消防部队通信装备配备的有关规定及有线(无线)通信组网技术要求确定的。表内数量均为下限。

  省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各用三个表格以系统设备(一)、(二)、(三)顺序列出。设计省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时应根据该表所列项目及数量确定相应设备。

  5.2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备的功能要求

  5.2.1本条文中“消防用程控交换机”是指不但具有一般程控用户交换机基本功能,还具有消防专用功能的程控交换机。一般业务用电话和火警电话可分用两台程控交换机,也可共用一台程控交换机,但共用一台程控交换机必须做到火警电话优先或火警路由相对独立。

  5.2.2本条文中的“火警受理台(A型)”应与消防用程控交换机配套使用。它与5.2.3条中的火警受理台(A型)均属消防专用设备,其详细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应由行业标准作出具体规定。该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

  5.2.3本条文中“火警受理台(B型)”的功能中包含消防用程控交换机的接警功能。火警受理台(B型)一般设置在中小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作为独立设备完成接警、受理功能。

  5.2.4火警实时录音录时装置可以作为独立装置使用,也可以作为火警受理台的一个单元使用。火警录音录时装置必须设置故障报警和违规操作报警,并且不能修改记录信息,以保证记录信息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火自实时录音录时装置属于消防专用设备,其详细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应由行业标准作出具体规定。该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

  5.2.7本条文中的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设在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它与5.2.12和5.2.13的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均属消防专用设备,其详细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应由行业标准作出具体规定。该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

  5.2.8本条文中的“火警终端台(A型)”作为火警受理台的终端设备与其配套使用。它与5.2.9条中的火各终端台(B型)均属消防专用设备,其详细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应由行业标准作出具体规定。该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火警终端台(A型)与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自动同步日期、时钟、气象等信息,可以在每次数据通信时设置同步,也可以在修改数据时设置同步,或每天设置固定时间进行同步通信。

  5.2.9本条文中“火警终端台(B型)”可以作为独立设备完成接签功能,一般设置在独立接警消防站。

  5.2.10本条文中的“火场指挥台(A型)”设置在城市移动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它与5.3.2条中的火场指挥台(B型)均属消防专用设备,其详细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应由行业标准作出具体规定。该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

  5.2.11火场图像传输装置应结合城市的地理环境、建筑物情况等相关因素选用相应的设备和传输方式。本条对火场图像是否须传输到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未作要求。

  5.2.12~5.2.13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应采用体积小、耗电少、易操作、抗震、抗干扰能力强、温差范围大、便于车辆安装使用的设备。A型机与B型机的区别在于,A型机具有卫星定位和接收消防通信指挥中心下达的出动命令的功能。

  5.3省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备的功能要求

  5.3.1本条列出了消防指挥台的基本功能,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某些功能。

  5.3.2本条文中“火场指挥台(B型)”设置在省移动消防通信指挥中心,适用于省消防通信指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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