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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作废】

[ 注:本标准已废止,请搜索最新标准 ]
标 准 号: GA/T229-1999
替代情况: 替代 $False$ 被 XF/T229-1999 替代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起草单位: 公安部沈阳消防部科学研究所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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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8年10月05日

前言
  近年来,随着火灾探测报警技术的发展,新型火灾报警设备不断出现,原标准ZBC800001-1984《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已不能完全适应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编制的需要,给该类产品的科研、设计、监督管理及工程应用带来诸多不便。
  此次对原标准的修订中,参照采用ISO6790-1986《消防设备:消防设计图示符号规格》,在保留了原标准大部分内容的基础上,对原标准的结构进行了修改,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后的标准包括范围、基本原则、基本符号、辅助符号、附加文字符号、独立图形符号六个部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ZBC80001-1984。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艳娥、杨波、张学军。
  本标准1984年首次发布,于1999年6月第一次修订。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表示火灾报警设备的基本符号、辅助符号、附加文字符号和独立图形符号。
  本标准适用于科研、设计、教学、出版、建筑、施工等部门应用的火灾报警设备消防系统图。
  2 基本原则
  2.1 基本符号表示火灾报警设备的基本特征。
  2.2 辅助符号表示火灾报警设备的具体特征。
  2.3独立图形符号表示特定火灾报警设备,由基本符号与辅助符号或基本符号与附加文字符号相结合派生而得。
  2.4 使用本标准中规定的图形符号绘制消防系统图时,应注意:
  a) 符号的大小可以与本标准中的图形符号相同,也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
  b) 按图面布置的需要,允许本标准中的图形符号旋转90°或180°绘制,但不得将其中的附加文字符号倒置。
  3 基本符号
  


  4 辅助符号
  


  5附加文字符号
  


  


  6独立图形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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