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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硫醇类化合物

标 准 号: GBZ/T 160.49-2004
替代情况: 替代 GB/T 17064-1997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起草单位: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 2004-05-21
实施日期: 200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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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年08月05日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硫醇类化合物浓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硫醇类化合物浓度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硫醇类化合物浓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硫醇类化合物浓度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3甲硫醇和乙硫醇的溶剂洗脱-气相色谱法

  3.1原理

  空气中的甲硫醇和乙硫醇用浸渍玻璃纤维滤纸采集,盐酸溶液洗脱,二氯甲烷提取后进样,经色谱柱分离,火焰光度检测器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面积方根定量。

  3.2仪器

  3.2.1浸渍玻璃纤维滤纸:将玻璃纤维滤纸放入乙酸汞溶液中浸透,取出在暗处晾干。

  3.2.2采样夹,滤料直径40mm。

  3.2.3小型塑料采样夹,滤料直径25mm。

  3.2.4空气采样器,流量0~3L/min。

  3.2.5分液漏斗,30ml。

  3.2.6注射器,50ml。

  3.2.7血清瓶,100ml。

  3.2.8具塞试管,5ml。

  3.2.9微量注射器,10μl。

  3.2.10气相色谱仪,火焰光度检测器。

  仪器操作条件

  色谱柱:3m×4mm玻璃柱,经磷酸溶液(10mol/L)浸泡过夜。β,β-氧二丙腈:201红色硅烷化担体=25:100;

  柱温:75℃;

  汽化室温度:110℃;

  检测室温度:110℃;

  载气(氮气)流量:60ml/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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