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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加强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监护

作者:孙凤文 吴天飞  来源:哈尔滨日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2月21日

  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卫生厅获悉,为加强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省卫生厅日前要求地市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成立专门的职业卫生监督科室,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应有适当比例的监督人员专门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据了解,省卫生厅日前组织开展了全省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专项检查。结果显示,黑龙江省41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16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但仍存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设置不平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突出问题。

  对此,省卫生厅要求,要加强全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健康检查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库专家和职业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职业卫生监督,负责辖区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年检,省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上述机构抽查、业务指导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对日常监督检查或年检不合格的机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或者经检查仍不合格的,由省卫生厅注销其相关资质证书。对存在严重不负责任、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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