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施工升降机的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0月22日

        (1) 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施工升降机的各类管理制度,落实专职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明确各级安全使用的管理责任制。
        (2) 驾驶升降机的司机应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严禁无证操作。
        (3) 司机应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即在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应分别作空载和满载试运行,将梯笼升高离地面0.5m处停车,检查制动器的灵敏性和可靠性,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4) 建立和执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每周或每旬对升降机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整改后须经有关人员复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使用。
        (5) 梯笼乘人、载物时,应尽量使荷载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
        (6) 升降机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碰撞上、下限位开关实现停车。
        (7) 司机因故离开吊笼及下班时,应将吊笼降至地面,切断总电源并锁上电箱门,以防止其他无证人员擅自开动吊笼。
        (8) 风力达6级以上,应停止使用升降机,并将吊笼降至地面。
        (9) 各停靠层的运料通道两侧必须有良好的防护。楼层门应处于常闭状态,其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开或将头伸出门外,当楼层门未关闭时,司机不得开动电梯。
        (10)确保通讯装置的完好,司机应当在确认信号后方能开动升降机。作业中无论任何人在任何楼层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司机都应当立即执行。
        (11)升降机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12)严禁在升降机运行状态下进行维修保养工作。若需维修,必须切断电源并在醒目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并有专人监护。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