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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车间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02日

 

  (2)静电危害事故

  焙烧炉、煅烧炉的输气输油管路、炭素生产系统的除尘管路及燃油锅炉系统等存在着静电伤害。

  (3)雷电伤害事故

  电解车间厂房的残极破碎、筛分部分高度超过10米,煅烧工段、生阳极及残极处理工段中的除尘排烟系统排气筒高度都在20米以上,在雷雨天存在着被雷击的危险。因此,雷电伤害应引起一定的重视。

  (4)电气系统故障危害事故

  电气系统故障危害的主要表现是:①线路、开关、熔断器、插座插头、照明器具、电动机、电热器具等均可能成为引起火灾的火源。②原本不带电的物体,因电气系统发生故障而异常带电,可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如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由于内部绝缘不良而带电;高压邦联接地时,在接地处附近呈现出较高的跨步电压,均可造成触电事故。

  4.火灾爆炸危险性

  (1)物料的火灾危险性

  ①沥青:工程生阳极工段的预热螺旋机和混捏机所用的原料之一是煤沥青。煤沥青的软化点为100℃~115℃,闪点大于200℃,沥青属于高分子有机物的混合物。根据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煤沥青属于丙类。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够发生猛烈的燃烧,具有火灾危险性。

  ②石油焦:石油焦是预焙烧阳极的主要物料之一,石油焦在制造阳极的过程中需要破碎二次,破碎后,形成粉尘。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石油焦属于丙类。

  ③重油:重油可燃,其蒸气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重油属于丙类。

  ④煤气:工频炉所用煤气为发生炉煤气,发生炉煤气相对密度为0.4~0.6,爆炸浓度极限为20%~70%,自燃点700℃,发生炉煤气低发热值为5900kJ/m3。煤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爆炸。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煤气属于甲类。

  ⑤轻柴油:轻柴油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闪点低于60℃的轻柴油属于乙类,闪点大于60℃的轻柴油属于丙类。

  (2)油罐库的火灾爆炸危险性

  油罐区火灾爆炸事故一般由以下情况引起:①油蒸气逸散积聚与空气形成爆炸气体,当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遇明火即产生爆炸。②油品失控:跑、溢、滴、漏、洒等情况的发生。③火源失控:设备修焊、明火、电器、发动机、静电和雷电等。加强对油罐区的安全管理及监测,严格控制火源,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防止铁器撞击及电火花的产生,罐区内电气装置要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等,这些都是防止油罐库火灾爆炸的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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