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安全教育 | ①是否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②是否落实班前三级教育。 |
安全防护用品、生产设备、设施 | ①是否使用合格的安全生产设备、防护用品。 ②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
“四口”“五临边” | ①管井口、基坑边、施工作业区域等工作面边沿围护高度低于80cm的都需要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或围蔽设施。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临时用电 | ①检查施工单位是否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②施工现场外电的安全距离及外电的防护按照JGJ46-2012规范要求执行。 ③是否采用三相五线制,并符合以下要求: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专用变压器供电的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保护接零系统,(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保护),专用保护零线必须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JGJ46-2012规范要求。 “三相五线制”的供电干线、分干线必须敷设至各级配电箱、开关箱。专用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应相同,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专用保护零线在任何情况下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④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是否符合下列安全要求:架空供电线路必须用绝缘导线,以绝缘子支承,用专用电杆或沿墙敷设,严禁架设在脚手架或树上。引入高层建筑内的供电线路,必须使用电缆穿钢管埋地敷设,引至各施工层的供电线路应用电缆沿管井,电缆井,电梯井架设,且每层不少于一个绝缘支撑点。室外供电线路架设高度不小于4m,电缆线路可放宽为3m,但应保证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安全通过,过机动车道路的线路架设高度不得小于6m。室内供电线路的安全高度不得小于2.5m,并保证人员正常生活不能触动线路。 ⑤临时用电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符合下列安全要求: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两极漏电保护,各级漏电保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必须符合保护总干线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250mA,时间在0.2s内;保护分干线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大于150mA,动作时间在0.1s内;保护单台设备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在0.1s内;对特殊负荷和场所应按其特点选用漏电保护器,运行中发现保护器跳闸,首先检查保护线路或设备的绝缘情况,排除故障后再合闸送电,保护器失灵应立即更换。 ⑥现场配电装置是否符合下列安全要求: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各种开关电器,控制电器保护电气必须安装在门锁齐全、铁板制作的配电箱内,并有编号,严禁使用木质配电箱。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在1.3-1.5m内,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底边与地面距离为0.6-1.5m以内。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控制的固定设备距离不宜超过3m。配电箱内的控制、保护装置必须完好无损,灵活可靠,电气接线整齐,无外露导电部分,配电箱的进出线孔应装设保护帽。 |
施工消防 | ①动火部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灭火器应定期检查并符合正常使用的要求。 ②电焊机应设专用接地线并加装防护罩。 ③乙炔瓶、氧气瓶须直立使用,两瓶距离不得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瓶身不能严重曝晒、受热、撞击或处于高低压架空线和变压器附近。干燥季节,尤其要注意电焊、气割时零星火花可能引燃油漆、木屑、脚手板等易燃物品。 ④动火作业要统筹管理,避免垂直交叉作业、孔井道作业带来的消防隐患。材料与易燃物应分类隔离合理堆放。 ⑤木工操作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工完场清,要清理刨花、锯末,确保无火险后拉闸断电。 ⑥电气线路不能超过安全负荷,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⑦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应建立严格的防火安全制度,强化管理,落实措施是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根本保证。高层建筑应设置紧急疏散用的楼梯,并按楼层面积计算,一般每100m2设置2个灭火器,另外还应设置专用的消防水池,保证各层的消防栓有足够的消防用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