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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2月18日

 

6 施工安全风险的识别管理,必须重点梳理以下风险因素(包括不限于):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技术规程》(DBJ13-91-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64-2007)规定的施工重大危险源:

1 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的深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4m(含4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

2 地下暗挖工程;

3 邻近有建筑物(构筑物)、市政管理,需爆破、降水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 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 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5  高度超过8m或虽未超过8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高边坡、高切坡支挡工程,堤岸工程;

6 30m及以上高空作业;

7 立交桥、高架桥等桥梁工程;

8 跨度大于24m的钢结构、建筑构配件吊装、拼装工程;

9 建筑物(构筑物)爆破与拆除和其他土石方爆破,爆炸性物质的储存与使用;

10 建筑起重吊装和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

11 大型起重吊装工程;

12 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

13 建筑施工防火;

14 封闭、半封闭场所施工;

15 装饰装修工程中危险物质的储存与使用;

16 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6.4 风险评价

6.4.1 风险评价的基本要求

风险评价应满足以下要求,以确保其科学合理性:

1 在危险源充分辨识的基础上,对其危害程度即风险进行评价;

2 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

3 风险评价应为确定设施要求、培训需求和运行控制提供信息,为管控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提供依据;

4 风险评价结果应形成文件,作为企业建立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各项决策的基础,为持续改进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提供衡量的基准。

6.4.2 风险等级的划分

1 根据风险危险程度,依据企业对风险可接受的程度,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

划分为一、二、三、四等四个风险级别,分为“红、橙、黄、蓝”四级(红色最高)。

(一)低风险(蓝色):指作业过程存在较低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轻伤及以下事件的施工作业。

(二)一般风险(黄色):指作业过程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的施工作业。

(三)较大风险(橙色):指作业过程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人身重伤或人身死亡事故的施工作业。

(四)重大风险(红色):指作业过程存在很高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施工作业。

2 企业对划定的风险级别实行提级管理,对有下列情形的,风险等级提高一级,直至提至一级风险:

(1)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

(2)年内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因现场安全管理不善被行业管理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

(3)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没有采取治理措施或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

(4)随着施工工序、工法、工艺的变化,风险等级急剧增加的;

(5)受天气、环境等自然条件影响,需要提级管理的;

(6)其他需要实行提级管理情形的。

6.4.4 风险评价方法

风险评价的方法很多,如安全检查表法、专家评议法、头脑风暴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风险程度分析法、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风险矩阵分析法、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等。

其中“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LEC 法)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评价的常用方法。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方法主要是以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危险的大小。三个因素是: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序。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评价公式:D=L×E×C

注:D-危险性分值

L-将L值最小定为0.1,最大定为10,在0.1-10之间定出如下表的中间值: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能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E-将E值最小定为0.5,最大定为10,在0.5-10之间定出如下表的个中间值: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暴露

3

每周一次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的暴露

C-把需要救护的轻微伤害规定为1,把造成多人死亡的可能性值规定为100,其它情况值为1-100之间,如下表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0

大灾难,9人以上死亡

40

灾难,3人以上死亡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7

严重,重伤

3

重大,致残

1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D-危险性分值。根据经验,总分在20分以下是被认为低危险的,总分在320分以下是高危险分值,应立即改善;总分在160-320分之间,属一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高度危险;总分在70-160分之间,有显著的危险性,需要及时整改。危险等级的划分是凭经验判断,难免带有局限性,不能认为是普遍适用的,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危险等级划分如表如示:

 

分数值

危险程度

160-320及以上

重大风险,要立即整改不可能继续作业

70-160

较大风险,需要整改

20-70

一般风险,需要注意

<20

低风险,可以接受

6.5 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建筑施工企业应在每一轮风险辨识和评价后,编制包括全部风险点各类风险信息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承包工程复杂程度及时更新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工程项目部应当在开工前,对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价,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随着工程进度情况及时更新。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风险点的状态和已采取的防控措施对风险点的危险等级进行重新辨别,及时消除或降低安全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可参考本指南附录5《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与危险评价一览表及防范措施》根据工程实际和周边环境制定项目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6.6 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6.6.1 风险管控措施的主要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时,宜遵照系统工程原理,对每一个风险点覆盖或包括的危险源根据风险等级的不同,按照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体防护措施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等五个逻辑层次逐一考虑,制定相应的实施风险管控措施。风险分级管控常用的措施有重大危险源公示、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监理旁站等,施工企业可根据风险严重程度和危害大小对不同等级的风险采用上述多项管控措施进行综合管控。

6.6.2 重大(风险源)危险源公示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重大(风险源)危险源公示制度。

工程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应注明危险源、施工部位、可能出现的后果、防护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对于一级风险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在施工部位挂牌公示。

6.6.3 专项施工方案

凡含有一级、二级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均应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由专业公司承包施工的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基础基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建筑幕墙、钢结构等专业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查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进行专家论证。

6.6.4 安全技术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或者有特殊风险项目作业前,都应由总承包单位有关技术人员对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相关技术人员、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相关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班组长、施工作业班组长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层级安全技术交底。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交底情况进行监督。

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及可能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作业中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

6.6.5 一法三卡

三级及以上风险工序作业前,施工项目部要组织进行实地复测,填写和张挂“一法三卡”,落实相关的防控措施,实施动态管理。(即“一法”:为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三卡”: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危险源点警示卡和安全检查提示卡)(“一法三卡”样卡详见附件)分析、排查、评估本单位及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统一制作“信息卡”或“警示卡”标牌,并张贴于相应工作岗位的醒目位置;对照提示卡严格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以“信息卡”、“警示卡” “提示卡”为主要内容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和演练。使安全生产既动态又预先地得到有效控制。

6.7 实施风险分级管控

6.7.1 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

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于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重点进行管控。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风险管控层级可进行增加或合并,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结合本企业机构设置情况,合理确定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

6.7.2 风险分级管控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风险级别不同对风险采取不同的管控措施。针对不能及时整改,但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经济损失的隐患,应立即制定临时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报告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同时按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紧急处理,必要时应停止施工。

1)重大风险(一级)管控

重大风险的管控由企业负责制定《重大(风险源)危险源管控方案》,并实行公司挂牌督办,下达《一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项目部按照方案的要求实施管控。

重大风险实施的管控措施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编制重大风险管控方案。

2 工程开工前应在现场醒目位置进行重大(风险源)危险源公示。

3 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审批、论证和实施。

4 专项方案实施前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5 专项方案实施时,公司应根据管控计划派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人员进行检查督导。

6应急处置。针对现场主要危险源和风险作业项目应编制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进行实战演练。

7监理项目部应及时了解施工项目部每日工作内容,对隐蔽施工、重要工序和危险作业等施工过程应实施旁站监督,未经三方验收通过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对任何违反安全规定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施工行为,监理应立即制止。

2)较大风险(二级)管控

较大风险的管控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组织监督指导。项目部应参照《重大危险源管控方案》,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管控方案。

较大风险实施的管控措施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 项目部应编制较大风险管控方案。

2 工程开工前应在现场醒目位置进行重大(风险源)危险源公示。

3 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查、实施。

4 专项方案实施前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5 专项方案实施时,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应进行检查。

6应急处置。针对现场主要危险源和风险作业项目应编制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进行实战演练。

7监理项目部应及时了解施工项目部每日工作内容,对隐蔽施工、重要工序和危险作业等施工过程应实施旁站监督,未经三方验收通过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对任何违反安全规定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施工行为,监理应立即制止。

8特殊条件(暴雨、雷雨、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的户外作业)下,经动态因素调整后,对风险等级低于二级的,考虑到作业条件的特殊性,应将风险等级按照二级及以上风险进行控制,极端情况下,应停止施工。

3)一般风险(三级)管控

一般风险的管控由施工班组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部负责监督指导。三级风险实施的管控措施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 项目部应编制安全技术交底书,交底书应包含一般风险管控措施。

2 施工前项目部应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作业时专职安全员应进行巡查。

4)低风险(四级)管控

低风险管控由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实施,施工作业班组长负责监督指导。

低风险实施的管控措施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 项目部应编制安全技术交底书,交底书应包含低风险管控措施。

2 施工前项目部应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作业时班组长应进行检查指导。

6.8 文件管理

企业应完整保存体现风险管控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施工现场文件管理应包括危险源评价清单或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与危险评价表、重大危险源分类汇总表、整改报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等内容的文件化成果;

涉及重大风险时,其辨识、评价过程记录,风险控制措施及其实施和改进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6.9 分级管控效果验证

a)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领导小组应每半年对以下效果进行验证;

b)风险管控措施得以改进,风险分级管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c)重大风险区域、部位的警示标识得到持续保持和改善;d)施工作业人员对所施工的工序或作业活动的风险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作业;

e)人员风险分级认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f)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制度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g)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得到进一步改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

6.10 持续改进

6.10.1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评审和更新工作,评审结果的内容、结论以及确定的措施等内容应做好记录。

6.10.2 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前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评审工作,并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施工阶段随时识别、评价危险源,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实用性。

6.10.3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企业应及时对危险源进行更新:

1 企业安全管理目标和要求发生变化时;

2 企业的施工管理发生较大变化(增加新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

3 与建筑施工、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

4 重大危险源范围之外的突发重大安全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事件;

6.10.4 当工程项目周边施工环境、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以及法律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重新识别危险源,并将《危险源评价清单》反馈给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更新。当现有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依然有效时,可无需实施新的改进措施,反之,必须及时更新全部或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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