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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4月18日

1、目的、范围:为了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公司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3、职责:

由人事部联系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4、具体内容

4.1、“三同时”内容

4.1.1 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取技术措施增加生产能力的挖潜、革新、改造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

4.1.2 在编制计划任务书时,必须同时提出劳动保护要求,其内容包括劳动保护设施、安全消防设施、防尘防毒设施和“三废”处理等措施。

4.1.3 公司新上项目,都必须执行“三同时”规定。

4.1.4 项目建设前,要写好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4.1.5 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必须交安监部门审查,符合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4.2、“三同时”的执行

4.2.1 根据公司规定,由项目负责部门编写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任务书。

4.2.2 项目计划书要详细说明生产工艺流程,每个环节在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和环保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采取的措施以及达到的效果等。

4.2.3 由项目负责部门组织有关领导以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审查。

4.2.4 初步设计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填报《“三同时”审批表》,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审核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查核定,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设计。

4.2.5 《“三同时”审批表》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任意更改,若确实需要更改,必须严格按照《变更管理制度》进行,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更改方案,报原审批部门同意。

4.2.6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管理部和有关部门要经常进行检查监督。

4.2.7 项目竣工后,要由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卫生及其他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再投产使用。

4.3、职责划分

4.3.1 项目负责部门要对项目的计划、实施全面负责,对实施项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4.3.2 哪个部门设计的项目,哪个部门就要负责设计方面出现的问题。

4.3.3 施工部门要在项目负责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施工,要严格保证施工质量。项目负责部门有权随时检查施工质量。

4.3.4 公司管理部要协同各有关部门参加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凡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卫生、消防标准规定的,项目负责单位和所在单位有权制止其施工和投产。

安全投入保障

1.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安全投入计划,并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应对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即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后应有专人验收。

3.大修前应制定出大修计划,并落实责任人,保障大修的安全进行。

4.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各个职能部门应做好材料的计划和购买工作,资金的准备工作,为安全生产做好准备。

5.公司各个职能部门应按照相关的责任制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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