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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胎架、钢墩、托架制作及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24日

 1目的

  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过程中分段胎架、钢墩、托架的制作及使用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分段倒塌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船舶建造过程中胎架、钢墩、托架的制作及使用。

  3管理要求

  3.1 技术管理要求

  3.1.1设计分段胎架、钢墩、托架制作图时,要考虑到地面的承载能力和分段放置后的横向、纵向受力情况,以及吊装、运输等安全因素,做到计算准确、选材合理,确保设计图纸的安全性。

  3.1.2分段胎架、钢墩、托架制作图中应标注出焊接工艺要求和选材型号、尺寸等;布墩图中应明确标注出选用钢墩的型号、大小、数量、摆放位置和每个墩的理论承载重量等,指导施工人员正确操作。

  3.2 胎架的制作及使用要求

  3.2.1胎架应采取预埋件或其它方式,使胎架与地面间作刚性连接。

  3.2.2胎架形式、规格、结构等不得擅自更改,禁止过载使用,如现场施工遇到问题,应及时处理。

  3.2.3胎架制作单位按图制作完成后应进行交验,经检验合格的胎架方可投入使用。

  3.2.4分段胎架与胎架之间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并保证其安全畅通。胎架与吊车行走机构之间的间距应设置合理,确保放置物料和设备后仍能满足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

  3.2.5在胎架上进行分段制作时,分段两侧应至少各安装一个专用工装梯子,并将作业人员行走和作业区域内胎架的空档位置铺设出施工平台和过道,确保人员施工及行走安全。

  3.2.6严禁将分段或钢结构直接放置在胎架上,避免因外力作用造成分段滑落发生意外。

  3.2.7用于同类型分段制作的胎架,必须在每次分段下胎后再次进行检查、确认和修复,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报检后方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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