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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提灯笼

作者:宋金森 柯炳樵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07日

在古代,有一天晚上,一位盲人提着灯笼在街上走着。有人问:“你自己看不见,为什么要提着灯笼走路?”盲人回答:“是为了让别人能够看到我,不会撞倒我。”

眼下,个别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不强。例如,看到他人违章不制止,总以为这是他人的事,只要自己不违章就可以了。自己不违章,固然很好,但并不等于安全工作有了保障。以往的教训告诫我们,有些事故是由于他人违章引起的。有时,因一人违章,给班组甚至整个单位带来巨大损失。足见,及时制止他人违章是多么的重要。要做好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自己不违章,只能保证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要做到不被别人伤害,这就要求我们要及时制止他人违章。制止他人违章既保护了自己,也保护了他人。俗话说,“瞎子点灯白费蜡”,从自我防护角度看,“瞎子点灯不费蜡”。

盲人提灯笼的做法,是值得我们仿效的。在生产过程中,我们应相互监督,不但自己不违章,而且还要及时制止他人违章。只有人人遵章守纪,人人不违章,安全工作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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