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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要我安全”与“我要安全”

作者:田锋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07日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个电业生产的基本方针,作为每一位电业职工都很清楚,企业单位无论从规章制度的完善上还是设备技术的管理上都做了大量的“预防”工作,规章制度不可谓不全,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不可谓不严,目的就是“要我安全”,但为什么“安全”问题仍很严峻,电力生产事故仍接二连三地发生呢?对近年来事故通报中的事故原因分析后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大多数电业生产事故的主要原因,如习惯性违章行为屡禁不止,工作中的随意性、不规范行为时常发生,作业人员对安监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抱有抵触情绪等。因为人的不安全行为使安全工作的严格要求没有真正落实,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此要实现安全
生产的可控在控,就必须对作业人员的行为进行分析,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制止不安全行为的对策。
1 “要我安全”的被动性
上至国家部门,下至基层单位,针对“要我安全”都制定了许多规章制度、各种工作条例,《安全生产法》的出台又将其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强化管理,确实在一定程度、一定时期减少了违章行为,保证了安全。但从另一方面讲,部分作业人员总是在被动地执行着制度,使安全工作留有“死角”,其表现为:
(1)对安全管理人员及领导有着一种消极、躲避、不满、对立、抵触等情绪,抱着不正确的态度工作;
(2)在作业过程中违章或未按照技术要求作业,然而并末发生事故,便产生侥幸心理、麻痹思想,甚至怀疑规章制度的正确性,导致以后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3)业务技术、专业知识学习不够,操作不熟练,身在险中不知险,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4)在安全问题上走形式,“安全工作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2 “我要安全”的主动性
“我要安全”的意义就在于真正将“安全第一”放在了首位,职工自己很清楚安全的重要性和不安全的后果,积极主动地进行“预防”,因此实际工作中也就有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1)自己会严格地照章办事、规范操作,不会出现冒险行为;
(2)在安全问题上不走形式、无须监督能够做到领导在和领导不在一个样;
(3)能够自觉地学习业务知识和相关的安全知识,经常给自己充电,自我保护意识强;
(4)能够积极地发现并纠正、制止不安全行为。
3 “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
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发生变化,要使职工向“我要安全”的方向发展,以下方法可供参考:
(1)灌输理论知识,理论指导实践,只有使职工清楚不按技术要求作业的后果,才能使职工自觉地提高业务能力,增强防范意识;
(2)实例教育,将因违章造成恶果的实例反复学习讲解,吸取经验教训,使类似问题不重复发生;
(3)比喻教育,人们对某些事情因为惧怕所以警觉,防范意识强,问题就可解决,例如:“非典”疫情为何能控制?除了政府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外,人们因对疫情了解和惧怕,从而进行了自我防范,这对疫情控制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如果像对待“非典”一样去对待“安全”问题,那么“安全”上还有什么问题不能解决呢?
安全管理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如果仅仅针对“要我安全”这一层次去做文章,搞强化管理,通过外在因素对人的行为进行改变,那么在实践中总有它的局限性和顾及不到的地方,这时人的内在因素就起着很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决不能被削弱或忽视。因此要实现安全目标,就必须设法提高人员的本身素质,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当然人的素质的提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在现实中,当“要我安全”的管理方法和“我要安全”的积极主动性相结合起来的时候,并逐步地向“我要安全”转变以后,才能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
(摘自:《电力安全技术》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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