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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如何做好食品安全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2月01日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每天打开电视或翻开报纸,就可以看见大量的各种各样的食品广告。随意走上街头,不论是商场、超市乃至街旁商亭,食品都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最近一个时期,食品出现的问题频频见诸报端。
        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威胁人类健康的主要因素。食品安全问题不像一般的急性传染病那样,会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卫生条件的改善以及计划免疫工作的持久开展而得到有效的控制。相反,对着新技术和化学品的广泛应用,食品安全问题将日益严重。不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论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与否,都普遍面临食品安全问题。因此食品安全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
        食品安全是指生产者所生产的产品符合对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要,并经权威部门认定,在食品方式合理和正常使用量的情况下不会导致对健康损害的食品。目前,我国生产的安全食品广义的可包含四个层次,即常规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其中,后三者为政府、消费者和生产者共同倡导的食品,属狭义范畴的安全食品。
        常规食品是指在一般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下生产和加工的产品,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或质检部门检疫,达到了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这是目前最基本的安全食品。常规食品的管理和认证由国家质检系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无公害食品是指在良好的生态条件下,生产过程符合一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的产品不受农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或将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在安全允许范围内所加工的产品。
        绿色食品是指在生态环境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过程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或是在生产过程中限定使用允许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经检测符合特定标准的产品。绿色食品必须经专门机构认定,并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她是一类无污染的、优质的安全食品。
        绿色食品分A级和AA级两类。A级为初级标准,生产A级所用的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允许限时、限量、限品种使用安全性较高的化肥、农药。AA级是高级绿色食品,生产AA级绿的食品的原料应是利用传统的农业技术和现代生物技术相结合而生产出的农产品,生产中以及之后的加工过程不使用农药和化肥以及生产激素等。
        有机食品是指根据有机农业和一定生产加工标准而生产加工出来的产品。有机农业是一种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人工合成的肥料、农药、生产调节剂和饲料添加剂的农业。有机食品是最高级的安全食品。
        食品加工中影响食品安全的危害因素包括生物性危害、化学性危害以及物理性危害等。这些为还可能来自原料本身、环境污染或是加工过程。
        生物性危害主要是指生物(尤其是微生物)自身及其代谢过程、代谢产物(如毒素)对食品原料、加工过程和产品的污染,按生物种类分为以下几类:
        1.细菌性危害。细菌性危害是指细菌及其毒素产生的危害。细菌性危害设计面积最广、影响最大、问题最多。控制食品的细菌性危害是目前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内容。
        2.真菌性危害。真菌性危害主要包括霉菌及其毒素对食品造成的危害。致病性霉菌产生的霉菌毒素通常致病性很强,并伴随至畸、致癌性,是引起食物中毒的一种严重的生物危害。
        3.病毒性危害。病毒有专性寄生性,虽然不能在食品中繁殖,但是食品为病毒提供了很好的保存条件,因而可在食品中藏存很长的时间。
        4.寄生虫危害。寄生虫危害主要是指寄生在动物体内的有害生物,通过食物进入人体后,引起人类患病的一种危害。
        5.虫鼠害。昆虫、老鼠列入生物性危害,是因为它们作为病原体的宿主,传播危害人体健康的疾病,有时还会引起过敏反应、胃肠道疾病。
        食品中的化学性危害源于、食品原料本身含有的,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污染、添加以及有化学反应的各种有害物质:
        1.天然毒素及过敏原。天然毒素是生物本身含有的或是生物在代谢过程中产生的某种有毒物质。过敏原都是蛋白质,但众多的蛋白质中只有几种蛋白质可以引起过敏。引起过敏的蛋白质通常能耐受食品加工、加热和烹调,并能抵抗肠道消化酶的作用。尽管食物过敏没有食物污染问题那么严重和涉及面广,但一旦发生,后果相当严重。致敏性食品包括八大类:谷类、贝类、蛋类、鱼类、奶类、豆类、树籽类及其制品、含亚硝酸类的食品。
        2.农药残留。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危害是由于对农作物使用农药、环境污染、食物链和生物富集作用以及储运过程中食品原料与农药混放等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农药污染。
        3.药物残留。为了预防和治疗畜禽与鱼贝类疾病,通过直接用药或在饲料中添加大量药物,造成药物残留于动物组织中,伴随而来的是人体与环境的危害。
        4.激素残留。为了促进动物的生长与发育,缩短植物生长周期而在原料生产阶段添加动植物激素,这类激素残留可能引起人体生长发育和代谢混乱。常见的动物类激素有蛋白质激素和胆固醇激素两种。
        5.重金属指标。重金属主要通过环境污染、含金属化学物质的使用以及食品加工设备、容器对食品的加工污染等途径进入食品中,造成重金属含量超标。
        6.添加剂的滥用或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的品质、色、香、味、保藏性能以及为了加工性能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在按标准规定而使用食品生产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其安全性是有保证的。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却存在着不按添加剂的使用说明,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食品添加剂的长期、过量食用能对人体带来慢性毒害,包括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危害。
        7.食品包装材料、容器与设备带来的危害。指各种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直接或间接与食品接触过程中,材料中有害物质的溶出对食品造成的污染。
        8.其他化学性危害。指原来带来的或在加工过程中形成的一些其他有害物质。例如,由于原料受环境污染及加工方法不对带泪的多环芳烃类化合物:由环境污染、生物链进入食品原料中的二噁英等:高温油炸或烘烤食品生产食品中地笨并芘:此外还有品吸入外来放射性物质造成的食品放射性污染等。
        物理性危害包括各种可以称之为外来物质的、在食品消费过程中可能使人致病获致伤的任何非正常的杂质。多是由原此案料、包装材料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由于设备、操作人员等原因咋来的一些外来物质,如玻璃、金属、石头、塑料等。
        近几年,国际上食品安全恶性事件不断发生,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如:事件。疯牛病在人类中的表现为新型克雅氏症,患者脑部会出现海绵状空洞,导致记忆力丧失,身体功能失调,最终神经错乱甚至死亡。疯牛的传播被认为是通过给牛喂养动物骨肉粉进行的,这种喂养方式已普遍采用了数十年。到2000年7月,在英国有超过34000个牧场的17万多头牛感染了此病。
        尽管与过去相比,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有了显著改善,但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贸易自由化和旅游业的发展,我国食品安全形势同其他国家一样,面临许多新的挑战。近年来,我国发生了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如:
        1.“瘦肉精”事件。“瘦肉精”化学名盐酸克伦特罗,俗称β-兴奋剂。将一定剂量的兴奋剂添加到饲料中,可以使畜禽的生长速度、饲料转化率、胴体瘦肉率均提高10%以上。长期食用含有这种饲料添加剂的猪肉和内脏会引起人体心血管系统和神经系统的疾病。
        200年11月7日,广东省河源市发生了罕见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几百人食用猪肉后出现不同程度的四肢发凉、呕吐腹泻、心率加快等症状,到医院救治的中毒患者多大484人。导致这次食物中毒的祸害就是国家禁止在饲料中添加使用的盐酸克伦特罗,即称“瘦肉精”。
        “民工粮事件”。2004年7月,全国10多个省市粮油批发市场陆续发现一种“民工粮”的大米,其价格比一般大米价格便宜三成。与其他大米相比,“民工粮”颜色发黄,捧起来闻,有一种发霉气味。这种大米是国家粮库淘汰的发霉米,按规定只能用于酿造和生产饲料,绝不能当作食销售。
        2.“苏丹红”事件。苏丹红是一种人工色素,常作为工业染料,在体内代谢产生相应的胺类物质,苏丹红的致癌性与胺类物质有关。2006年11月,由河北某禽蛋工厂生产的一些“红心咸鸭蛋”在北京被查出含有苏丹红,随后其他地区陆续查出含有苏丹红的“红心咸鸭蛋”和辣椒粉。
        3.福寿螺致病事件。福寿螺,又称苹果螺,原产于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其抗逆性强、食性杂、繁殖力惊人、生长速度快。2006年6月,北京第一例食用福寿螺的广州管圆线虫病患者确诊,随后陆续有有多名患者染上此类寄生虫病。到8月24日用福寿螺肉而患上广州管圆线虫病的患者共计876例。这主要是因为食用生地或加工不彻底的受生虫感染的福寿螺所致,严重者可导致痴呆或是死亡。
        3.三路奶粉事件。2008年9月,石家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中被查出含有原料三聚氰胺,导致各地多名食用该奶粉的婴幼儿患上肾结石。三鹿问题奶粉造成了全国几十万婴幼儿直接伤害,包括因食用该问题奶粉而丧命的几名婴幼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提高食物供给总量、增加食品多样性以及改进国民营养状况方面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食品安全也有了明显提高,不过,在近期公布的《中国食品安全战略研究》中也清楚地指出,“必须看到,长期以来,中国的食品供应体系主要是围绕增加食品供给数量问题而建立起来的,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中国在农业投入品供给、产地环境、动物防疫体系、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以及销售等环节仍然存在安全隐患,假冒伪劣食品屡禁不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屡有发生,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检测体系、认证体系等方面还存在明显的不适应性。加之中国食品安全管理权限分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科技、环保、法制等部门,形成了多部门管理格局,不同部门仅负责食品链的不同环节。这种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制常常导致职责不清、管理重叠和管理缺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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