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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爆破——放炮安全调研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24日
8.矿井爆炸物品的存储运输容器
存在问题,矿井爆炸物品的运输、存储容器主要是指井下运输车辆和雷管炸药箱。现在是没有标准,各个矿一般临时采用矿车运输较多数量的爆炸物品,少量的采用人工背箱子运输解决。但是,对这两个运输容器没有标准要求,结果造成不少事故。
造成的恶果,2014年“1.6”四川广安葛麻湾煤矿爆炸物品爆炸较大事故,是因为违爆炸物品存放工具和位置不合理,支护钢梁垮塌砸响雷管、殉爆炸药,引起该掘进工作面积聚的瓦斯参与爆 炸死亡 4 人,直接经济损失 430 万元。临时存储容器强度和抗积压性不足。1982年11月9日16:10, 未经培训的工人将领来的81公斤炸药, 280发雷管混装在麻袋和尼龙袋中, 背药2人与同行1人, 行到工作面出口处, 背药人放下炸药袋, 触及漏电的电缆,引爆所背回的全部炸药雷管,3人当场被炸身亡。
1984年11月1日9:10,黑龙江省某矿,掘进工作面施工时,工人用电瓶车运送炸药、雷管时,途中另一修风钻工人将10多kg修钻工具和配件也扔进车中,结果砸响电雷管引爆车中炸药,又引爆瓦斯、煤尘,死亡7人,伤3人。
处理措施与效果预计,制定井下专用运输车辆和箱子的标准,并对运输过程进行监控。杜绝此类事故发生。
9.爆炸物品、爆破设备质量检验仪器
存在问题,爆炸物品与爆破设备的检验仪器主要指矿用雷管质量检测仪器、炸药质量快速检测仪器、发爆器性能质量检测仪器等。雷管质量检测仪器,主要检测的使雷管的全电阻,和网络全电阻,但是,由于现行设备不能记录检测过程和结果,不能进行串联雷管的全电阻检测或者检测误差太大,结果就是《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雷管使用前,必须对雷管网络全电阻检测成为一句空话,爆破前对整个电爆网路的全电阻检测也成为空话。矿井缺少快速的炸药质量检测仪器,造成不合格的炸药在煤矿使用。发爆器参数测定仪,不能测定发爆器现场的冲能大小等。
造成的恶果,不合格的雷管使用,不合格的炸药使用,不合格的发爆器使用,形成盲炮事故,瓦斯爆炸事故,崩死人事故等等。
处理办法与效果预计,研发推广智能化雷管质量检测仪,检测记录相关检测数据,避免不检测。研发快速炸药质量检测仪,推广智能发爆器参数测定仪,确保发爆器的使用时合格。效果,可以极大地减少雷管质量、炸药质量、发爆器质量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人员素质与培训方面的缺陷造成的事故与解决办法
根据事故调查爆破所有的爆破事故,都存在爆破作业人员违章作业、主要是违犯《煤矿安全规程》和违犯《爆破安全规范》行为。例如2014年“6.11”贵州国有大型企业六枝工矿,现场操作爆破作业的人员并不是专职爆破员,再如2014年“4.7”云南下海子煤矿爆破引起的突水事故,没有专职爆破工爆破。2014年“4.21”云南曲靖红土田煤矿爆破引起的瓦斯爆炸事故由小班长李德章操作爆破作业。其他爆破事故,也暴露出爆破员的严重的违章行为。
爆破员有关人员素质存在严重的缺陷,与爆破有关的人员,包括矿长、科长、区长、班长等管理人员,也包括爆破员、安全监察员、以及其他矿井的所有人员。几乎所有人员对于爆炸物品和爆炸作业的认知水平远远没有达到安全所需要的标准。表现如下:
1.煤矿相关管理人员包括矿长、科长、区长、班长等,自己不懂爆破,把爆破当成放烟花爆竹一样儿戏。安排非爆破员从事爆破作业。
2.班长、瓦检员、甚至工人,不懂爆破作业,把爆破当儿戏,违章爆破。
3.煤矿爆破员,其实是爆破工,没有达到公安部要求的爆破员水平。地位差、待遇低,水平差,素质低。公安部要求的爆破作业人员技术职务系列,爆破员是初级的技术员,可以晋升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技术职务,煤矿的爆破工就是最最底层的工人,晋升无望,也就没有高素质的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4.煤矿爆破技术人员系列严重缺失,没有真正水平的爆破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等,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也就不可能提高。
5.同样的煤矿爆破安全检察人员,对爆破安全知识知之甚少,没有足够的能力进行监管监控。
6.人员素质差,造成认识不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推广新技术等等。
人员素质差造成的恶果,就是爆破事故频发,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并且近年来重大较大爆破事故发生的绝对数量、相对数量都呈现明显上升态势。给煤矿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形成很大威胁。
处理办法与结果预计,一是将爆破员按照公安部的标准作为正常的工程技术系列的技术员进行要求和管理,提高待遇,提供晋升通道,使放炮员成为一个有前途有地位的职位。
二是,配备必要助理爆破工程师、工程师。每个矿都有,并对相关队伍实现专业化集中管理。三是,对矿长、科长、区长、班长、安全员、全体职工进行相应的爆破知识全面培训,并制定相应的知识等级标准,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不上岗。
四是,增加技术手段,对人员操作进行限制闭锁。例如实现发爆器和爆破员闭锁,就能够杜绝其他人员操作发爆器的违章起爆行为。
三)管理方面的缺陷造成的事故与解决办法
1、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改为“违法指挥、违法作业”,突出违“法”的严重性与危害性。
数十年以来,直到现在,我们都还习惯说“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现场来讲,“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章”,都被认为是单位制定的规程规章,甚至就是煤矿作业规程或者措施。其实,这个“章”的实质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对于爆破安全来讲,已经是《安全生产法》、《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其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这个“章”已经变成了“法”和具有法律效率的标准等,全部是“法律”的范畴。把“违章”提升到“违法”必然能够提高威慑力、震慑力,促进安全生产。
2、爆破队伍管理的缺陷与处理办法
    爆破队伍管理的缺陷,一是,将爆破员当爆破工管理,降低了准入门槛,堵死了相关人员的晋升渠道。造成爆破操作人员,素质差,水平低,没有前途,没有人乐意干。二是,爆破技术力量、管理力量严重不足。煤矿往往将爆破作为一个辅助工序,不予重视,技术上没有晋升机会,行政上也没有晋升机会,造成没有专业水平的技术员、工程师。细看爆破过程,它比任何一个工序都复杂很多,危险很多,理应受到足够重视,给相关人员技术和行政的晋升机会,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爆破作业。但是,实际情况恰恰相反。三是,爆破员分散管理,爆破员散落在各个采煤掘进区队,收入与采掘单位直接挂钩,大大增加了违法爆破的风险。四是,外来施工单位,自己爆破,但是他们人员流动非常大,根本没有合格的爆破员。五是,其他爆破安全相关人员管理不到位,素质不到位,很多人员难于胜任爆破安全工作。
爆破队伍管理的缺陷造成的恶果,就是“违法指挥,违法作业”事故不断。外委施工队伍造成的事故,例如,2014年6月11日,贵州省六枝工矿,爆破引起的煤与瓦斯重大突出事故,就是外包施工队伍缺少专业爆破人员,其他人员代替违法爆破造成等。
解决办法与效果预计,一是,将获得公安认证的爆破工按照公安部爆破的行业规矩定位爆破员,给予技术员待遇。对于新进入人员严格标准,严格按照爆破工程技术系列晋升要求,让优秀爆破员通过考核考试,能够晋升到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二是,矿井设立爆破技术人员岗位指标,明确相关职务人员数量,形成择优竞争上岗机制,优化爆破技术队伍。三是,集中管理爆破队伍,形成标准系列,实现专业化,并为爆破人员提供晋升通道。四是,统一管理外来施工队伍爆破作业,外来队伍无权直接爆破。五是,必须加强对爆破相关矿长、科长、区队长、安全监察员等的培训考核,使他们真正有能力管理爆破作业。
预计实施各项措施后,爆破队伍素质将大大提高,爆破事故将大大降低。
3、打眼过程中的管理缺陷与解决办法
打眼过程中主要管理缺陷,一是现场作业人员对突水预兆认识不清,出现突水、突出异常预兆,不认识,不汇报。二是,管理漏洞,打眼前,缺少有经验的人员进行现场判别。
三是,预测预报不到位,四是,缺少实施监控系统,造成调度室等不能对现场情况进行监控。
管理缺陷造成的恶果,打眼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主要是打眼引起的瓦斯突出、突水,以及打眼设备电气失爆造成的瓦斯爆炸等。例如:
1)“2010.3.1”内蒙古骆驼山煤矿重大透水事故
2010年3月1神华乌海能源有限公司骆驼山煤矿透水事故,死亡31名。 此次事故是富水的奥陶纪灰岩层透水,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涌水量“第二大”煤矿透水事故,涌水量在起初最大时达每小时7.2万立方米,仅次于1984年河北开滦范各庄煤矿发生的世界罕见的特大透水灾害。出现透水征兆后现场撤离不及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在出现炮眼喷水、工作面片帮、附近巷道底鼓等透水征兆约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未立即采取断电、撤人措施,继续进行抽排水作业。
2)1988年10月16日南桐矿务局鱼田堡矿,在有预兆的情况下,预兆判断失误,打眼诱发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煤8765t,岩石61m³,瓦斯201万m³,死亡15人,瓦斯逆流1846m。
3)2008年3月26日18时15分,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香梅乡张家洲煤矿,打钻震动引起顶煤垮落,诱导了煤与瓦斯突出,造成13人死亡,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47万元。
4)2010年10月16日6时,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平禹煤电公司四矿12190工作面发生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量2500余吨,突出瓦斯量约18万立方米;当班入井276人,其中239人经及时抢救撤离安全升井,事故共造成37人死亡。 该矿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事故当日在12190工作面切眼施工瓦斯抽放钻孔过程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5)2009年6月11日湖南双峰县蛇形山镇秋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2人。防突队长胡议国在实施防突措施时,没有按规定要求设置好安全防护档,打钻出现喷孔时不及时撤离,仍继续冒险作业,诱导煤与瓦斯突出,造成人员被压埋窒息死亡。
6)2014年7月12日,奉节县板桥沟煤矿,电煤钻电缆使用明接头失爆产生电火花,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人
7)洪洞县三交河煤矿“4.2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1991年4月21日,山西省洪洞县三交河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47人、重伤2人、轻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295万元。203工作面掘进工人打眼前试煤电钻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处理方法与效果预计,一是,打眼前,必须有区队长、安监员等联合对工作面当前情况现场勘查,并前方情况进行预测判断,确认没有突水、突出等危险后方可作业。二是,技术人员每天,特殊情况下每班,都要对现场情况工作面前方进行预测。三是,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突水、突出等预兆现象处理方式的教育,做的能够识别预兆,发现预兆立即报告。四是,不使用电动设备打眼、五是,对工作地点实时监控系统,通过视频、安全监控等,对现场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打眼前获得调度室批准。切实遵守,一定可以避免事故。
4、装药过程中管理缺陷与解决办法
装药前准备工作缺陷,一是,一炮三检不检查、瓦斯超限。二是,不检查、风量不足。三是,冲尘和短段注水等综合防尘防尘措施不落实、煤尘堆积超限。四是,杂散电流不检查、不采取处理措施、超标。五是,供电不检查,不切断警戒区域一切非本安电源;六是,不正确使用炮泥和水炮泥。七是,不是由爆破员一人装药、连线、起爆,多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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