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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在储油罐火灾隐患中的应用

作者:施益昌 郑贤斌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26日

表3  火灾危险性场所的分级


 

表4  火灾后果的分值


 

表5  火灾危险性分值及火灾隐患等级

  三、储油罐火灾隐患评价
 
  1 金属固定顶油罐
  1.1 金属固定顶油罐通过呼吸阀排出气体
  (1)在频繁收发油操作条件下的危险性
  通常操作条件下,油罐收发频繁,排气浓度较小,但排出气体仅能在呼吸阀周围约3~4m的半径范围内形成爆炸危险性空间。爆炸危险性气体不会扩散到油罐周围的地面附近,被引燃的可能性较小。若被引燃(如被雷击引燃),其后果可分为两种情况。情况1:气体爆炸仅发生在罐外,未引起罐内气体爆炸。情况2:气体爆炸传入罐内,引起罐内气体爆炸。
  情况1:
  取L=1,属意外,可能性很小。油罐遭雷击的次数大大少于落地的次数,而落地雷发生的次数又大大少于雷云放电的次数。油罐遭雷击或在罐顶被其他火源引燃属小概率事件,但仍可能发生。对于无防雷设施的油罐,落雷打击罐顶呼吸阀、液压安全阀的可能性要高一些,但总体上看属可能性很小的事件。
  取E=6,属1级危险场所,即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呼吸阀附近在短时间内可能形成和积聚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取C=3,爆炸仅在罐外发生,未波及罐内。即使在呼吸阀口处燃烧,只要呼吸阀下的阻火器满足质量要求,短期内火焰不会进入罐内。
  D=1×6×3=18属于稍有危险,但可被接受。
  情况2:
  取L=0.1,属于实际上不可能。除雷击呼吸阀的可行性很小以外,爆炸进入呼吸阀,短期内穿过阻火器进入罐内的可能性也很小。综合这两个因素,则爆炸进入罐内的可能性极微小,实际上不可能发生。
  取E=6,与情况1相同。
  取C=30,属重大火灾。一旦爆炸传入罐内,将引起罐内气体爆炸、燃烧,破坏油罐,导致重大事故。D=0.1×6×30=18也属于稍有危险,但可以接受。
  (2)长期静止储存后的危险性
  长期静止储存后,罐内气体空间内的油蒸气浓度会上升。排出罐外气体的浓度也较高,扩散到油罐周围的地面上,从而增加了遇地面明火被引燃的可能性。根据火焰是否传入罐内,也分两种情况。情况1:爆炸不传入罐内;情况2:爆炸传入罐内。
  情况1:
  取L=3,危险气体已扩散到地上,被引燃的可能性增加。
  取E=3,属2级危险场所,即在非正常条件下(油罐周围地面上)可能存在危险性气体。
  取C=3,与正常条件正常情况下的1相同。
  D=3×3×3=27,属于可能有危险,需采取措施。
  情况2:
  取L=0.2,危险性比正常条件下的情况稍大。
  取E=3,与情况1相同。
  取C=30,与正常条件下的情况2相同。
  D=0.2×3×30=18,属于稍有危险,可以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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