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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口社区防火安全公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8月29日

    为加强消防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居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地市有关消防规定特制定本公约。
    一、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社区防火责任和义务消防员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制定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
    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4、监护动火作业。
    5、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楼梯)要时该保持畅通。
    6、定人、定时、定措施,同时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7、按到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清查火灾原因。
    二、实行居民(户主)防火责任制,各业主为当然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消防分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及堆放家具。
    四、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风设备。
    五、住宅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烯易爆物品,严禁在小区内放烟花、爆竹。
    六、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气用具,严禁超负使用电器。
    七、本小区内任何商铺必须按每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灭火器1只,(小于30平方米配备1只,大于30平方米配备2只以上),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八、不可随意乱烟头及内存余气的打火机,家长要教育小孩不要玩火,提醒保姆关于家用电器、燃气用具的正确方法。
    九、业主(住户)进行室内装修,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先经管理处批准并保证符合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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