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矿“2007.4.6”运输事故

  来源:安全管理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8月07日

2007年4月6日四点班,运输一队带班队长杜××、组长彭××、绞车司机黄××、翻罐工马×在一套矸石山进行翻矸作业,18时10分主车上行至翻矸架尾10米处时,因外绳上道将主车垫掉道,杜××与彭××、黄××、马×一起上山处理掉道,安监员孙××现场监护。19时10分处理完毕后,为防止外绳再次上道将主车垫掉道,杜××安排彭××、马×在距翻矸架100米处挂一个调绳滑轮,他与其余人下山取滑轮。19时30分,杜××取来滑轮挂在返回山下的主车上后,打点主车上行,副车下行,此时马×站在安装滑轮处的北侧护坡人行道上,彭××在马×斜上方20m处的南护坡用信号指挥绞车。马×只注意上行的主车,而没有注意下行的副车,站位距铁道较近,当副车靠近时,紧急侧身躲避,被脚下一根道木绊倒,马×迅速用手拽住副车侧翻控制链,被车拖动的同时,身体靠向车体,右大腿紧贴车轮,车轮将其右大腿处的裤子辗入轨道,听到马×喊叫声后,彭××迅速打点停车,马×被拖出1.5米停下,在被拖动过程中,身体与车轮、底板摩擦、碰撞,造成右髋骨、右大腿、左小腿软组织挫伤,回家休养。

事故原因:

1、在车辆运行期间,坡道人员没有撤出,跟班干部、班组长违章指挥,集体违章作业。

2、马×精神麻痹,车辆运行前对站位没有进行安全确认,顾前不顾后,毫无安全意识。

3、跟班干部在作业前对翻矸架偏斜容易掉道的隐患没有进行排查和处理,安排坡道留人作业的特殊情况下,也没有交代临时口头安全措施。

4、组长彭××与马×为同一联保体,在打点放车前对马武的站位没有确认,没有起到安全提示安全互保的作用。

5、矸石山处理掉道车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没有明确行车期间坡道禁止有人,作业人员对潜在的危险因素缺乏辨识。

6、1套矸石山即将停止使用,运输区存在短期糊弄思想,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翻矸架向南略有偏斜,导致主道的外绳上道,车辆容易掉道,带来安全隐患,同时矸石山两侧护坡人行道凹凸不平,不利于人员躲避。

7、安检员现场安全监督不到位,执行安全规定不严肃。

防范措施:

1、运输区制定矸石山处理车辆掉道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对车辆运行期间禁止任何人员在坡道内逗留进行明确规定,定期贯彻,严格执行。

2、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尤其是跟班干部、班组长的安全意识,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危险因素进行辨识、预知,提高自保、互保能力。

3、运输区加强矸石山坡道及翻矸架轨道的调整,保证平、直、稳、实,消除各种掉道隐患。同时对两侧护坡人行道进行平整。

4、安全确认和职工联保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必须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认识,不能走形式,要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真正起到保障安全作用。

5、各单位将此事故为案例,对全矿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举一反三,查找规定、措施执行上,设施、设备安全性能上,人员操作行为上,环境的安全条件上存在的隐患,对习惯性的做法、操作程序进行预知预想,揭摆潜在的各种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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