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矿“2006.4.21”运输事故

  来源:安全管理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8月07日

2006年4月21日零点班,南二南四运顺掘三翻棚茬上班交班时已将底梁回完,剩3节顶梁没回。由于棚子是注混凝土比较坚固,周围无缝隙,无法绑大链,2时40分,赵××(此处施工负责人)将大链两侧环分别上在旧棚卸完卡板的卡勾上,然后分别上紧螺丝固定。司机胡×(伤者)站在回柱绞车左后侧5米处开动回柱绞车,将一侧卡勾螺丝杆拉断,随即钢丝绳勾头从大链中抽出弹回打到司机面部,造成其鼻骨和上下颌骨骨折。

事故原因:

1、伤者没有撤到10米警戒线以外,安全距离不够,违反作业规程作业。

2、伤者在回柱绞车拉不动时没能及时停机,操作不当。

防范措施:

1、加长回柱绞车远方启动开关控制线,人员要在旧棚处躲避以免勾头回弹伤人,同时警戒距离详细规定。

2、回柱绞车回棚时,勾头采取二次保护措施。

3、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杜绝违章操作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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