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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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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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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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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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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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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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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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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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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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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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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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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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经过:
2004年6月19日凌晨5:50分左右,第二电解厂铸造车间合金二班职工胡某发现10#流槽铝液过满溢出,为防止流入结晶器造成质量事故,胡某准备铲渣处理时,流到竖井平台上的铝液遇水发生爆炸,胡某被从劳保眼镜侧部溅入的铝液烫伤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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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1.车间在开发新产品时,未充分考虑安全技术细节问题,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胡某本人安全意识淡薄,在明知有危险的情况下依然作业,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3.作为炉眼看流人员杜某责任心差,使铝液过满溢出,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4.分厂管理不到位,没有对新产品的生产提出安全技术要求和制定防范措施,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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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及处理情况:
一、事故责任分析
1.车间领导在开发新产品时,未充分考虑安全技术细节问题,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对此起事故负领导责任。
2.胡某违反操作规程,明知有危险的情况下依然进行作业,对此起事故负主要责任。
3.炉眼看流人员杜某违反操作规程使铝业过满溢出,对此起事故负直接责任。
4.分厂领导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及时组织人员对新产品的生产提出安全技术要求和制定防范措施,对此起事故负管理责任。
二、事故处理
1.扣罚第二电解厂当月奖金的5%。
2.扣罚事故主要责任者胡某2个月奖金。
3.扣罚炉眼看流人员杜某1个月奖金。
4.扣罚第二电解厂厂长张某、副厂长胡某各2个月奖金;扣罚副厂长钟某、郭某、厂长助理曹某各1个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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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规范职工的作业行为。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防护意识。
3.加大对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在结晶器与水套之间加一层胶皮垫,在流槽上开一溢出口,以消除返水和铝液溢出。
5.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认真吸取本次事故经验教训,严厉查处各种习惯性违章行为,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素质,尤其是在开发生产新产品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安全技术细节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死守,杜绝或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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