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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升降机吊笼坠落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6月04日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时间:2002年10月

2.事故发生单位:某起重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起重设备类型:简易升降机

4.作业特点:在电梯井道内输送人员和货物

5.事故类型:钢丝绳断裂,吊笼坠落

升降机等其他起重机械事故预防与故障分析第六章297

6.事故危害程度:3人死亡,1人受伤

二、事故过程简介

2002年10月,沈阳某起重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利用楼内右侧电梯原有井道制作安装吊笼,为住户运送装修材料。当时,沈阳某玻璃经销部给19层住户送货,玻璃装上吊笼后2名经销部人员进吊笼扶玻璃,另2人也一同进入,当运行到12层时,吊挂吊笼的钢丝绳突然断裂,使载货吊笼和乘坐吊笼的4人一起从高处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升降机在27楼处电梯井内吊梁上的滑轮已经非正常过度磨损,钢丝绳将滑轮槽底一侧磨出约10mm的沟槽后,又将侧板磨出3mm左右的沟槽,使钢丝绳进入滑轮侧面与侧板缝隙之间。当升降机在运行时,钢丝绳在这个位置上被卡死,而卷扬机还在继续转动,将钢丝绳拉断,载货吊笼坠落,造成事故的发生。

2.间接原因

滑轮和钢丝绳选配不合理。该升降机选用的滑轮与钢丝绳的直径之比小于8,使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大大加快导向滑轮的安装定位不合理。选择位置较偏,钢丝绳入角偏大,形成了歪拉斜拽,使27楼处电梯井内吊梁上的滑车受到较大侧向力,当吊笼升降时,造成钢丝绳与滑轮轮缘和侧板的磨损,并使钢丝绳滑入滑轮侧面与侧板缝隙之间,造成钢丝绳被卡死吊笼断绳保护装置不合格。保护用伸出杆较细,强度不够,当钢丝绳断裂后,吊笼坠落产生的冲击力将伸出杆别弯,没有起到保护作用甲方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制造、安装升降机资格起重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并在安装调试升降机后,有关人员进行了验收性的察看在明知未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情况下,允许使用。

3.主要原因

制作的升降机存在滑轮钢丝绳直径比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导向滑轮安装位置不合理,断绳保护装置强度不足等严重缺陷:现场管理不善,监护人员违反规定,允许吊笼载人。

四、事故结论

事故单位不具备制造、安装升降机的资格,非法制造和安装升降机,并在升降机安装调试后,没有按规定申报检验,擅自使用,导致事故发生事故单位升降机制造、安装时没有设计方案和图样:制作的升降机存在滑轮钢丝绳直径比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导向滑轮安装位置不合理、断绳保护装置强度不足等严重缺陷:现场管理不善,监护人员违反规定,允许吊笼载人,造成吊笼坠落事故甲方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制造、安装升降机资格的单位,在未经检验合格情况下允许设备投入使用,留下事故隐患。

五、事故预防措施

(1)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的监管力度,制止非法制造安装使用起重机械的行为。

(2)加强对升降机的检验,尤其对磨损严重的部位和主要受力部分应仔细检查。

(3)应加强对升降机安全装置的性能确认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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