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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起重机电机坠落伤人未遂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5月19日

        一、事故经过
        五小组组长安排孙某、马某等4名员工到机电科作业大棚内把“H”架分类码放,4人为了图省事,没有进行试车检查的情况下,就由孙某开动行车进行吊运“H”架,在将第二钩“H”架吊起时,起重机电机从10米多高的高空坠落,由于孙某躲闪及时,才没有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孙某明知该设备没有专人维护管理,在开车前,没有按照行车的安全使用规定对其进行试车检查,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马某等三名职工与孙某一同作业,对马某没有试车检查未进行制止,是事故的发生的间接原因。
        3、五小组组长在知道该行车因使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较多的情况下,没有向职工交代清楚,也没有及时向机电科进行反应,使问题得以解决,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4、机电科疏于行车的管理,无专人检修,行车经常带病运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划分
        1、孙某没有按照行车的安全使用规定对其进行试车检查,违章作业,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2、马某等三名职工对孙某的违章行为没有制止,没有尽到互保义务,对事故负有互保责任。
        3、五小组组长为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行车存在问题没有向职工交代清楚,也没有及时向机电科进行反应,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4、机电科作为行车的管理单位,行车维护管理不善,对事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对职工加强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教育,要求职工在操作设备时,一定要先进行安全检查,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才能按规程操作使用。对于非本单位的没有专人维护的设备尤其是要严格遵守。
        2、机电科应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并针对该行车的安全使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结束该行车使用管理混乱状况,确保行车安全运行。
        3、五小组在此处长期工作的人员,对行车的安全使用具有监督的义务,对于违规使用的,要及时制止。
        五、事故体会与感想
        从这一事故案例中反应出了我们在设备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部分设备存在有人使用,无人检修,设备带病运行的不安全因素。因此,要想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就必须从严格落实机电设备包机制,使台台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到位,检查维修到位,为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基础保障。操作设备前,一定要先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投入运行。不经检查确认就盲目开车,就是给安全生产埋下祸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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