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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明矿“2007.12.24”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4月17日

      2007年5月14日,由于零点班工作面剩货较多,煤掘队白班班前会安排吕××小班先进行工作面施工,施工完毕后,再铺轨移耙斗机。下午14时20分开始铺轨给移耙斗机作准备。当李××对接第一根铁轨时,谭×协助李××抬该铁轨的另一端。15时02分,李××与刘××正由外向里用肩扛一根铁道,李××在前,刘××在后,李××用左肩,刘××用右肩,当二人抬的铁轨前端超过谭×的位置4米时,二人停下来准备往下放铁轨,李××先放下铁轨的前端,而此时刘××用右肩扛,影响了向右侧观察的视线,放下的铁轨正好砸在一块木轨枕上,致使铁轨的后端弹起,碰到正在工作的谭×的右小腿上,致使其右小腿骨折。
      事故原因:
1、抬铁轨的李××和刘××,安全意识淡薄,放下铁轨的位置距铺道位置仅1.2米,没有意识到将铁轨放下的位置存在的隐患,并没有及时提醒让邻近的其他人员闪开,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作业过程中人员安排不合理,李成顺和刘海志二人是异肩抬料,操作过程中缺少协调性,是这起事故的又一原因。
3、“三整理”不到位,工作面移耙斗机铺轨作业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整理。
4、煤掘队对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安全培训不到位,自主保安能力不强,没有做到“三不生产”、“三不伤害”。
      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强对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做到“三不生产"和"三不伤害"。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按标准操作,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3、加强对作业场所安全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合理安排人员、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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