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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章不循酿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9月19日

 事故经过

  某水泥制品厂的云南籍员工刘某在清理水泥方桩模子上残留的水泥时,由于操作不当,不慎被掉落的模子片压住胸部致伤。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将刘某送往当地中心卫生院抢救,但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调查发现,死者刘某在实施吊装模子片的过程中,在未将吊钩挂稳并检查的前提下进行吊装作业,导致吊装过程中吊钩受到震动和摇晃从模子片上脱开,致使重达数吨的模子片坠落压住胸部等身体部位。

  事故原因

  1、在操作过程中,刘某没有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按规定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该水泥制品厂主要负责人未能履行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没有对刘某等外地籍员工进行进厂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职工在上岗前,单位未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导致刘某并不清楚吊装过程中的需要做到哪些安全操作规程和处置办法,亦不清楚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方法,这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防范措施

  1、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通过理顺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力,彻底消除职工有章不循的现象,确保生产安全。

  2、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力度,做到全体职工培训上岗,特种作业员工持证上岗,不培训不得上岗,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此外,还要在教育培训中结合企业自身实际,详细告知职工在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应急处置方法,做到每一个职工在遇到事故和突发情况时都会防范、能处理。

  3、严格落实“安全第一”的精神,从企业领导到普通职工都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切实改变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中“重突击、轻平时,重检查、轻整改”以及“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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