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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松岗联品冷冻工程五金厂电梯撞击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10日

     (一)事故概况

  2003年8月1日,深圳宝安区松岗联品冷冻工程五金厂职工邓某、牛某以及张某使用三车间的简易电梯从l楼搬运货物至2层,在装好货物后,邓某(死者)、牛某搭乘简易电梯吊笼与货物同时上升,上升过程中,邓某头部撞上2层平台底部,被平台底部和货物挤压死亡,牛某在撞击的过程中受伤。

  该台设备为简易电梯,无制造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未经检验和注册登记,属非法使用的设备。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直接原因是电梯缺少必备的安全装置(轿厢无超速保护装置,无极限开关保护装置),没有轿门和厅门,轿厢未封闭,井道不符合GB7588—1995的要求所致。邓、牛搭乘简易电梯也是一个原因。

  2. 间接原因有;电梯设置在光线较差的楼道中,未经法定检验、未注册登记,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不够。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 应购买有制造许可证企业生产的电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经验收检验合格并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投用。

  2. 加强电梯的安全管理,依法维修保养、使用管理电梯。

  3.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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