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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林 热 电 厂 高 压 除 氧 器 爆 炸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86年11月27日10时26分,吉林热电厂高压除氧器发生爆炸,死2人,伤2人。

1981年5月5日该厂对除氧器大修时,为了改善进入除氧器水箱内部的作业人员的劳动条件,在水箱北侧开一方形孔。大修中对除氧器的原始焊缝进行全面检查时,处理了检查中发现的许多缺陷,但对挖补的方孔焊缝没有检查,也未按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在以后的几年里也未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和水压试验,因而留下了严重的事故隐患。

1986年11月27日10时26分,在进行除氧器第二组重锤式安全阀定压时,两名操作人员用木杆将第一组安全阀压住,班长监视除氧器头上的压力表,并指挥另一名操作人员操作排气门,当压力表指示到0.56兆帕时,值班付班长用手轻抬重锤,安全阀出现排气声,就在这一瞬间,2号除氧器水箱北例原挖补处破裂,喷出大量汽水,将13.5米处水泥平台击穿一个大洞,部分热水喷射到距离破裂处3米远的北墙上,再反射到17米平台,将平台上的三个人烫伤。事故后发现,破裂处的焊缝(10毫米厚度)有三分之二未焊透,有的部位未焊透竟达五分之四,钢板对接焊缝也未开坡口。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破裂处对接焊缝未开坡口,焊接质量不好,焊缝强度不够。

2.大修中未按规定随意改造压力容器,也未按要求进行检查和进行水压试验,留下事故隐患。

三、事故后采取的措施

1.整顿全厂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网。

2.增加压力容器管理人员。

3.重新印发压力容器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挖掘事故隐患,制定具体措施。

4.制定压力容器管理人员责任制。

5.对事故责任进行分析,并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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