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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加油站改的临时停车场爆炸起火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2月22日

(一)事故简况

2011年6月14日18时30分左右,在广西宾阳县黎塘镇永安西路新埠桥收费站旁,有一座废弃加油站改为车辆临时停放点,一辆装载氯酸钾、碳粉等易燃易爆物品的货车,卸货不慎引发爆炸起火,约20辆车玻璃全无,车身被烧成灰白色,原加油站罩棚顶部烧得露出了爆炸烧损的汽车与罩棚架构,上面的遮盖物已被烧成黑色条状,凌乱地垂落下来。此次事故造成8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

(二)事故简析

这是一起卸货(危险品)引发的意外事故。

这起事故虽然不属于加油站事故,但发生在一座废弃加油站内,这就与加油站有了联系。这里就废弃加油站拆除或改作它用时进行简析。

(1)废弃加油站一般应拆除。拆除储油输油设备时,应彻底清除残油、油气,严格按加油站动火要求,进行清洗、检测,并采取防范措施;如果是暂时停业,则应派人看守,不得弃而不管。

(2)废弃加油站改作它用时,必须将储输设备可能存在的残油、油气彻底清除,按照加油站要求,将其拆除后,才可启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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