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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设施)存在瑕疵引发的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3月30日

 【事故过程简述】2006年3月2日,龙胜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芙蓉电站至伟江变电站10kV线路12号杆B相瓷瓶爆炸导致断线引发火灾,造成杉木、茶树林约30亩被烧,杉木林损失64000元、茶树林损失9800元、扑救火灾发生工时费540元。

    【事故处理】10kV线路断线是造成这次山林火灾的原因,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由于电力线路产权和维护职责均为龙胜水利电业公司,因而龙胜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派员与杉木林、茶树林产权所有者到事故现场勘察丈量了经济林生长情况及损失面积,并对扑救森林火灾等其他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情况清楚后与经济林所有者签订了赔偿协议书,并支付了赔偿金和扑火人工费,共计74340元。

    【事故教训】此事故引发了一场森林火灾,若不得到及时扑灭,后果将不堪设想,电业公司的赔偿损失也将更大或更有甚者有关人员可能会因此而负刑事责任,付出沉痛代价。电力线路使用的绝缘瓷瓶爆炸,导致线路断线落地着火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幸运的是此次10kV线路断线引发的火灾被及时发现,并得到20余人的及时有效扑灭。通过这一事故,各所属公司应清楚认识到电力设施故障背后隐藏着灾难性的事故后果,由于集团公司系统的大多数所属公司供电区域都是山区,输、配电线路穿越林区,期间有经济林、水源保护天然林、稀有珍贵动植物等,国家都予以了相应立法保护。因此,一定要建立和完善电力线路巡查维护制度,责任到人,定期对线路杆塔(含拉线)、绝缘瓷瓶、导线等进行认真巡检,存在对地距离不足或其他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对线路走廊内影响安全的因素进行清除,如廊内过高植物的砍伐。对清除线路走廊安全隐患遇到阻力的,要有文字通知产权人,要通过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或通过说服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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