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三元乙丙挤出机操作规程
复合挤出机操作规程
1 开机前的准备的工作:
1.1 接到生产任务通知单后,首先要根据图纸或作业指导书的产品编号和工序卡上模具编号,领取口型模。检查是否有备料,是否可在任务单规定日期内完成任务,将这些情况及时通知生产部。
1.2 根据工序卡要求领取原料、钢带,工装、工具等。
1.3 开机前应对牵引机、合型机、断带机、成型轧辊等进行检查,润滑部位加油,挤出主机进行检查,保养。
1.4 对设备各部进行检查,配电、加热、冷却等系统是否正常。一切所需具备,方可进行生产。
2 开机调试:
2.1 设备升温:
a) 机头操作工负责机头、机身,一段硫化箱加温。计量员负责二、三段硫化箱升温,冷却槽内有足够的冷却用水。
b) 根据产品调整挤出硫化温度。机头工根据工序卡要求设定机身和硫化箱各段温度和牵引速度等。
c) 若出三复合条,四复合产品在升温的同时,由续料工负责上钢带运料。与机头工配合校对芯子。
2.2 挤出:
机头、机身,硫化箱温度都达到要求后,开机投料,待排料均匀,钢带芯子等都调整好后上口模,机头工负责开机,挤出时观注产品的生产情况,先用低速运转,待各部无异常后投入正常生产。
2.3 硫化
机头技术工负责调整二段、三段硫化箱、冷却槽各相关速度,使产品顺利通过各接头处,以免变形。
2.4 冷却 检测
检验员/机尾工负责测量口型,负责首件检验,不定时地进行自检和测量,如发现问题及时与机头工沟通,以便马上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不合格产品发生,截条工按顾客要求盘条或截条,每天下班前对生产的末件进行自检和交检验员确认。
2.5 打孔、断带
由合型员负责产品顺利通过打孔机。并确保孔位正确。断带不露钢带,断带率达100%。
2.6 合型
合型工严格按样品或工序卡要求合型,使产品口型规范。不露钢带、不压泡、合型宽窄均匀。
2.7 盘盘、截条
将成型的产品由辅助工盘条或截条,辅助工不得将废次品(如露钢带,型偏、压泡等)混入合格品内,并确保产品数量。对不合格产品另行处理。
2.8 检验
经自检合格的产品由检验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2.9 设备模具的保养:
a) 设备应按《设备维护保养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b) 所有模具使用后,都要擦拭防锈油。
c) 要做到要做到口型模具生产完毕及时归还库房模具架上。
2.10 生产过程中,若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车间主任进行维修,不能带病运转。
2.11停机或交接班时, 《生产记录表》和 《交接班记录》、 《首末件检验记录》、 《设备运行记录》,详细记录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转情况。
单挤出机操作规程
1 开机前准备
1.1 接到生产任务单后,首先根据任务单和工序卡上的模具编号,原料编号,领取口模和原料,备好必须的工装、工具、工位器具。
1.2 检查各循环泵工作是否正常,检查水压,应为0.15MPa—0.4MPa。当水压不正常时,要检查原因,排除故障后按水压复位开关设备方可正常工作。
1.3 打开电控柜总电源开关,总电源指示灯亮。
1.4 打开胶压开关,胶压表及各段温控表正常显示。
1.5 打开各段温度开关,用手触摸或水银温度计测试加热桶与被加热体温度是否基本一致,若加热体与加热桶温度相差较大,应马上停止加热,查找原因,待一切正常后再开机。
2 开机
2.1 挤出机工作时,应把上次存留的胶料全部挤出机头,待加热温度达到工艺要求的温度,保持恒温10分钟左右,方可开机投料,待排料均匀后,上口模。
2.2 挤出机开机时,应逐渐加速,待胶料从口模挤出时,方可将速度提到工艺要求的速度。
挤出机机头加热温度根据工艺卡进行调整。
2.3 挤出时,关注产品的生产情况,待各部无异常后投入正常生产。
3 硫化
机头操作工负责机头、机身、一段硫化箱加温;机尾工负责二、三段硫化箱升温。冷却槽内应有足够的冷却用水,应观察和调整相关速度,使产品顺利通过各接头。硫化箱使用温度最高250℃
4 检测
检验员/机尾工负责测量口型,负责首件检验,不定时地进行自检和测量,如发现问题及时与机头工沟通,以便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不合格品产生,防止批量事故发生。截条工按要求尺寸截条,并留有收缩余量。需要盘盘的产品,按顾客要求的数量(kg、m)盘盘,并不定时地核对标重、米数。
5 停机
5.1 停止喂料
5.2 先停第一段微波箱微波停止开关,然后停止挤出。
5.3 关闭电控柜上总电源开关,总电源指示灯灭。
5.4 关闭冷水机。
5.5 所有产品自检合格,经检验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下转。
5.6 做好设备运行和交接班记录。
5.7 设备按维护保养细则进行维护保养。所有模具使用后,擦拭干净,涂防锈油,交回模具库。
5.8 做到场地清洁,工具整理摆放有序。
五、设备事故处理(因违反操作规程或设备发生非正常损坏,而被迫停机1小时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称为设备事故)
5.1 设备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设备运行,以防止事故扩大。
5.2 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车间主任、设备管理员/维修员和部门领导。重大设备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
5.3 操作者必须如实反映异常问题发生的过程,不得隐瞒或制造假象。
5.4 由设备维修车间组织召集操作者、设备管理员对异常问题分析,立即组织设备维修人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抢修,恢复生产。
5.5 构成设备事故的,由设备动力车间结合设备使用车间找出责任人,写出事故分析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总经理批准。
5.6 对事故的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到处理不放过。
5.7 赔偿范围
5.7.1 生产工人未经上岗培训合格而操作设备所造成的设备损坏。
5.7.2 生产工人因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设备损坏。
5.7.3 因润滑不足所造成的设备损坏。
5.7.4 因设备维修不当或不及时所造成的设备损坏。
5.7.5 未按设备保养规范进行保养造成的设备损坏。
5.7.6 由于其它原因所导致的设备非正常损坏。如生产工人发现设备不正常,并已通知维修人员,但维修人员未认真检查或排除故障就通知生产工人使用所造成的设备损坏等。
5.8 损失赔偿费用
设备损坏总的费用=更换备件的费用+修理费用。
5.9 设备事故惩处
5.9.1 对于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设备事故,直接责任人承担设备损坏总费用的50%。
5.9.2 对于重大的设备事故,责任者承担损失60%,相关领导承担20%,必要时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5.9.3 设备事故处理情况应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 以引起全体员工的重视。
5.10 设备事故的纠正预防
5.10.1设备使用部门应经常检查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做好设备的检查维护记录。
5.10.2发生设备事故的部门应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地制定纠正预防措施进行整改, 防止设备事故的再次发生。
编制:孙 敬 校对: 审核: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