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队长是车队安全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车队的安全环保负全面责任。
2、负责车队年度、月度安全环保目标、措施的制定,负责车队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环保管理,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十八法”的实施、“三交一封、一定”等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的落实。
3、负责对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的具体实施,对车队隐患、问题的整改,对各种违章行为的查处、制止。
4、定期组织安全环保会议和活动,督促出车前安全讲话和“三交一定”,及时分析和掌握车队安全环保动态及人员思想动态,解决好车队在安全环保运行中的问题。定期总结评比车队安全环保经验教训,树立推广安全行车先进典型。
5、负责做好车队机动车及驾驶员检审工作。
6、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车队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研究制定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做好事故案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