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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2月16日

  三、“三合一”整治存在的问题
                                  
  一是多次实行整治但难以根除。为切实消除“三合一”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2002年,泰州市政府部署开展了以消除“三合一”隐患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整治发现存在“三合一”现象单位712家,其中668家单位得到整改,整改率达到93.8%。但由于“三合一”现象顽固性、反复性,要实现彻底整治和消除,依旧困难重重,今年11月我省开展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以来,仍然发现“三合一”火灾隐患338处。
                                  
  二是受行业特点影响,“三合一”现象回潮较快。虽然几经整治,但由于泰州市“三合一”场所分布广泛,加上形成简单便捷,随经济发展变化而变化,防不胜防,具有很强的机动性和再生力,并且与行业、建筑格局等特点相适应,出现了新的变异。特别是一些改制企业,出现了更具危险性的连片“三合一”厂房,聚集了数十乃至上百员工,形势十分严峻。2007年11月,泰州市政府又部署开展了“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从排查情况看,泰州市“三合一”火灾隐患呈现“回潮”趋势。
                                  
  三是“三合一”整治工作缺乏联动机制。“三合一”整治面广量大,成因复杂,形式多样,业主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家庭作坊式和前庭后厂式“三合一”为家庭人员住所,难以深入检查。从几次的整治情况看,部门联动还不够有力,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没有建立,依然存在公安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的情况,“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机制尚未建立和形成,缺乏工作合力。
                                  
  四、解决“三合一”问题的几点设想与对策
                                  
  一是政府要高度重视。“三合一”整治面广量大,困难多,整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当地的支柱产业,影响经济的发展。因此,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三合一”整治工作的领导,增强消除企业“三合一”现象的紧迫感、责任感和危机感,把消除“三合一”当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按照“摸清基本底数、解决突出问题、完善长效机制、掌握主动局面”的思路,认真制订切合实际的整治计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部门要形成联动。“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不只是消防一个部门的工作,而是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形成攻克“三合一”现象的合力,才能有效消除“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特别是经贸、工商、国土资源、建设、劳动等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规划、立项、审批、发证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严把关口;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协调开展“三合一”专项整治,严格监督,依法查处“三合一”建筑;工商部门在注册登记和执照年检时要严格把关,依法登记;国土资源部门要合理安排民营企业的生产和生活用地;建设部门要抓好城镇的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就业部门要认真抓好外来劳务人员的管理和安全培训工作,政府要发动工商、城管、建设等有关部门加强源头和动态检查,避免“三合一”的出现。
                                  
  三是措施要坚强有力。堵住“三合一”滋生的源头,就要在建筑的立项、设计、施工发证、验收上层层把关,改变生产经营用房与住宅不分的现状,严格防止新的“三合一”建筑产生。对已出现的“三合一”做到坚决打击,切实做到“三个必须”,落实“四项措施”。所谓“三个必须”就是对发现存在“三合一”的,必须做到员工宿舍、生产车间、仓库彻底分离;必须保持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所谓“四项措施”,就是对员工宿舍的设置问题做到:一是转移,由政府统一发动,统一建设外来工宿舍,实行集宿化管理;或者租用闲置房,统一安排外来工住宿;二是隔离,对一时不能搬迁的,将员工宿舍和生产储存场所用防火墙等进行彻底分隔,员工宿舍另行设安全疏散通道;三是依靠社会力量,创建“民工之家”,改善民工生活条件;四是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建造标准化生产厂房和员工宿舍,引导家庭作坊向规模生产转化。
                                  
  四是实行长效管理严防回潮。要认真吸取以往屡经治理、多有反复的教训,建立健全“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防止回潮反弹。特别是要进一步严格火灾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在“三合一”建筑内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倒查因何滋生“三合一”建筑;严格倒查该建筑是否纳入“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对象;严格倒查是否依法督促整改合格,从法律责任上控制“三合一”现象反弹。
                                  
  五是按统一标准抓整治。公安部发布的《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行业标准已于200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整治“三合一”现象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整治标准。根据公安部消防局要求,凡是在2007年8月1日以前出现的“三合一”场所一律按《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行业标准督促限期改正。2007年8月1日以后出现的“三合一”场所必须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各职能部门要合力坚决取缔。
                                  
  六是从强化宣传抓整治。要以提高全民消防“三个能力”为契机,强化对“三合一”现象的危害性、整治“三合一”现象的必要性的宣传。重点要分层次抓好各类人员的宣传教育:对业主,通过具体案例进行教育和说明,使其知道企业“三合一”的做法无异于饮鸩止渴,一旦发生事故,必将人财两空(企业破产,自身要被追究法律责任),从而积极整改;对员工,要充分指出“三合一”对其生命的威胁,使其认识到危险性而自觉抵制;对广大群众,则重点阐明“三合一”对其家庭、片区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危害,使其能主动举报。在全社会形成对“三合一”人人喊打的局面,使“三合一”丧失其存在的社会基础。同时,要加强对企业法人、防火负责人、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及广大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和岗位培训内容;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也必须开展岗前消防教育培训,使其掌握相应的消防自防自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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