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导标准
有的建筑火灾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事故,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有无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也有一定关系。为防止触电和通过电气设备、线路扩大火势,需要在火灾时及时切断起火部位及其所在防火分区或整个建筑的电源,如无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人们在惊慌之中势必混乱,加上烟气作用,更易引起不必要的伤亡。实践表明,为保障安全疏散,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不可缺少的,尤其是高层建筑、人员集中的场所,引导安全疏散更为必要,这类设施必须保证。
对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有如下一些要求:
1.除了在疏散楼梯、走道和消防电梯及其前室以及人员密集的场所等部位需设事故照明外,对火灾时不能停电、必须坚持工作的场所,如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也应设事故照明。
2.疏散指示标志应设于走道墙面及转角处、楼梯间的门口上方,以及环形走道中,其间距不宜大于20米,距地1.5~1.8米,应写有“EXIT”(出口)的字样,且为红色,此色易透过烟火而被识别。
3.在国外,一般采用蓄电池作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电源。我国统一要求采用蓄电池还有困难,所以允许使用城市电网供电,照明电压也允许采用220V电压;也可自备发电或蓄电池供电,后者使用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目前也还有两种事故照明方式:一是近年生产的手提式事故照明灯具,已较广泛用于建筑之中。它平时挂在墙上处于充电状态,一旦断电则发出光亮,并能取下以手提方式使用;二是荧光涂料,已初步用于实际,其色料为硫化锌,它能储存和释放光能,且荧光无放射性。目前已开始用作事故照明,均不需配备事故电源且使用简便效果良好,今后在这方面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应用。
4.供人员疏散用的事故照明,主要通道上的照度不应低于0.5l×。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等部位的事故照明的最低照度,应与该部位工作时正常照明的最低照度相同。
5.为防止火灾时迅速烧毁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影响安全疏散,在其外表面应加设保护措施。
6.平时要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上述灯具,灯泡不亮或损坏的要及时修理更换,使之时刻保持良好状态。
七、熔断器
熔断器是在配电线路或配电装置的电气回路上用以防止短路、过负荷的保护装置。
熔断器中主要组成部分是金属熔件,由铅、锡、锑、锌、铜等金属制成。熔件由金属丝制成的叫熔丝,俗称保险丝。熔断器除金属熔件外,还有支持熔件的接触端子和起保护作用的外壳。
由于熔件的熔点低、电阻大、截面小,所以在电流增大而超过其额定值时发热多,断得快,从而能够起到保护线路和电气设备的作用。
熔断器的种类很多,按其适用的电压等级分为低压熔断器和高压熔断器两种。常用的低压熔断器有瓷插式、螺旋式和管型熔断器三种类型。
如前所述熔断器是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如果忽视防火安全,不按规定选择熔丝,或滥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当配电线路发生短路或过负荷时就起不到保护的作用,甚至引起火灾。如果把可燃烧质放置在熔断器的附近,或在熔断器的周围积落有可燃粉尘和纤维,当熔件爆断时,由于火花的飞溅也可能引起燃烧。在熔断器的附近如果有金属丝或小动物等,也容易造成相间短路或接地短路而发生危险。
根据熔断器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应采取以下安装和养护管理措施:
1.选用熔断器的熔丝时,熔丝的额定电流应与被保护的设备相适应。
2.一般应在电源进线、线路分支和导线截面改变的地方安装熔断器,尽量使每段线路都能得到可靠的保护。
照明线路熔丝的额定电流应稍大于实际负荷电流,一般不宜超过负荷电流的两倍,但不应大于电度表的额定电流和导线的安全截流量。
3.为避免熔件爆断时引起周围易燃物燃烧,熔断器宜装在具有火灾危险的房屋外边,否则应加密封外壳,并离开可燃建筑构件。
4.经常除尘,以保持熔断器的清洁。
5.有爆炸危险的场所,不能安装一般的熔断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