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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发生明火火灾时的风流调节与控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16日

  在下列情况下需要增加灾区风量。在处理火灾过程中,如发现火区内及其回风侧瓦斯浓度升高,则应增风,使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若火区出现火风压,呈现风流可能发生逆转现象时 ,应立即增加火区风量,避免风流逆转;在处理火灾过程中,发生瓦斯爆炸后,也应增加灾区风量,及时吹散爆炸产物和火灾气体及烟雾,以利于人员撤退和避免再次出现瓦斯爆炸。

  火烟短路是救灾过程中常用的方法。它是利用现有的通风设施(如打开进回风间的风门或密 闭墙),把烟雾和CO直接引入排风,减少人员伤亡。例如河南省某矿北翼六采区皮带下山发生明火火灾,滚滚浓烟随着风流涌向采掘面,威胁着65名工人生命安全。检查人员冒着烟雾 打开正副下山之间的四道风门,让烟雾直接进入回风,使采掘面人员安全脱险。

  反风分全矿性反风和局部反风。由于矿井通风网路的复杂性、火源出现的偶然性、火势发现的不均衡性,采用什么方式反风,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最好平时做好反风的演习工作, 通过演习观测瓦斯涌出、煤尘飞扬情况,以判断在火灾时期是否有发生爆炸的危险。通过演习摸清在什么地点发火应采取何种反风方式。一般而言,矿井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及 其峒室、中央石门发生火灾时,一定要采取全矿性反风措施,以免全矿或一翼直接受到烟侵而造成重大恶性事故。采区内部发生火灾,应利用风门的启闭实现局部反风。1979年12 月7日义马局某矿西翼皮带下山发生火灾,曾采用全矿性反风营救遇险人员,未获成功。两 小时后采用局部反风使108人大部分脱险。1962年8月7日某矿进风井口发生火灾,由于反风及时,使当班1300多井下人员无一个伤亡。1974年5月4日鹤岗局某矿一井,进风斜井的煤柱自燃出现明火,反风使600多人安全撤出。尽管如此,反风失败,甚至扩大了事故的案例也常有之。特别是多回风井通风的矿井应坚持多风机同时反风的规定,避免未反风的系统内人员伤亡。反风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措施,应慎重考虑反风后果。如果决定反风,应首先撤出 原进风系统人员。并让指挥部成员、救护队长、全体救灾人员知道,同时,设法通知井下人员。井口要设安全岗哨,控制入井人员。

  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方法决不能轻易采用,有把握时才用,否则会扩大事故。例如1962年5月22日淮北局某矿,在进风大巷发火,停止主要通风机后,造成13人死亡,其中包括2名工 程师和1名矿长。又如1993年8月9日贵州省某煤矿在进风斜井井底车场内的变电所发生火灾 并引燃进风斜井的木支架,当班回风侧27人中仅2人撤出脱险,25人遇难。在救灾过程中因 误停主要通风机引起风流逆转,又使23名救灾人员牺牲,其中包括3名消防队员、1名救护人 员和矿总工程师、安全科长。该矿具有反风条件,也能实现火烟的短路(中央并列式通风),但矿领导错误地下达停转主要通风机的命令,致使灾情扩大,造成累计牺牲48人的恶性事故 。1985年11月7日,徐州局某矿在处理掘进工作面瓦斯爆炸事故时,因判断灾情错误(认为是 明火火灾)、误停主要通风机2个小时,使大量爆炸气体滞留于巷道和工作面,扩大了伤亡, 造 成死43人、伤26人的恶果。由此可见,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调风方法应慎之又慎,不宜轻率决定。负责灾区通风的主要通风机任何情况下不能停转。

  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方法适用条件是:火灾发生在回风井筒及其车场时,可停主要通风机,同时打开井口防爆盖,依靠火风压和自然风压排烟;火源发生在进风井筒内或进风井底, 限于条件限制(如无反风设备或反风设备动作不灵),不能反风也不能让火灾气体短路进入 回风时,一定要尽快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并打开回风井口防爆盖(门),使风流在火风压作用下自动反向。即使在上述情况下使用,还有可能引起瓦斯爆炸,造成人员伤亡。

  4 结语

  在矿井发生明火火灾时,从领导到群众都要从思想上予以足够的重视,决不能麻痹大意。在灭火行动上要果断迅速,不能犹豫不决,更不允许迟疑拖拉,坐失灭火良机。面对一场火灾,领导在接到报警通知后,要按照《矿井火灾预防和处理计划》及火灾灾情行事,实 施紧急应变措施(灾区停电撤人),立即召请救护队,建立抢救指挥部,制定救人灭火对策。 在制定对策时,要设法避免引起瓦斯煤尘爆炸造成事故扩大。要懂得,火灾时风流调度正确与否,对灭火救灾的效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处理明火火灾事故时,在弄清火灾性 质、发火位置、火势大小、火灾蔓延方向和速度、遇险人员的分布及其伤亡情况、灾区风流 (风量大小及其流向)及瓦斯等情况后,要正确地选择风流调节与控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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