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船舶装卸作业中的注意事项
(一)船岸双方应指定作业负责人,并应事先取得联系,根据货物性质共同商定作业程序和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及紧急情况下采取的措施和联络方法;
(二)船舶白天悬挂“B”字旗,夜间显示红色环照灯,装卸作业显示国际信号“RY”旗,甲板两舷醒目处放置告示牌;
(三)船舶生活区面向货物区域的门、窗与空调,通风入口应予关闭。烟囱上的火星熄灭器或金属网位于良好状态;
(四)在卸载、装载作业期间,船舶应随时都有足够的稳性和良好的纵倾,以便紧急情况下突然接到通知就能离开,应注意保证货物和压载分布不致造成船体过大的应力;
(五)防止造成污染。在加燃油时,加油管接头和油舱透气管下面应放盛液盘,所有在甲板上的排水口应该有效地塞住,以防燃油意外溢出到甲板并流到舷外;
(六)在整个装卸作业中,所有固定式气体探测设备均应工作;
(七)人员应了解低温的危险性,应按要求穿戴手套和防护服;
(八)出现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装卸货作业。
六、船舶装卸完毕注意事项
(一)装货作业结束前15至30分钟,应注意加强与码头方联系,减低装卸货速度,准确扫货舱装到预定液位;
(二)拆接软管、试漏和扫气过程应使用惰性气体作为中间介质;
(三)卸货完毕后,必须进行扫线作业,把液货从所有甲板管路、岸上管路和软管货装卸硬臂中吹扫掉,然后才能排空和拆管。
七、制定作业期间事故应急方案
配备急救设备,应在易于接近之处放置担架一副,以用于从甲板某一处所抬起受伤人员。船上应配备医药急救设备,包括氧气复苏设备和供所装运货品用的解毒剂。
为提高液化气船防范事故的能力,积累对应急事故抢险的演练,应根据船舶的工艺特点、设备、法兰状况及站区布置等情况,设置专门的事故抢险抢修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防护用品、消防器材、车辆、通讯工具等,制订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方案,并定期予以运行,使船员熟悉掌握各类紧急情况的处置方法。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防堵泄漏点,预防电火花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