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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05日

   加油站属于经营储存汽油、柴油等易燃液体的易燃易爆场所。为了确保加油站的安全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1、有关消防要求管理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符合GB50016-2006中4.2的要求。 

    站内的汽油、柴油等基本属于罐装(散装)露天埋地设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要求略。主要应注意与周边环境的安全间距及相互影响等客观因素。注意易燃易爆容器的检查检修,防止易燃易爆场所的易燃液体的泄漏、爆炸极限的形成等。油品的的管理如接卸、量油、加油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为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人为的火灾爆炸事故。

    2 、库房内部管理

    桶装汽油、煤油、柴油以及机油等等低、中、高闪点液体以及可燃液体等应储存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储藏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商品的库房,应冬暖夏凉、干燥、易于通风、密封和避光。

    根据各类商品的不同性质、库房条件、灭火方法等进行严格的分区分类,分库存放。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源、热源、电源,无产生火花的条件。 除按规定分类贮存外,还应专库储藏。 

    3  环境卫生条件管理 

    库房周围应无杂草和易燃物。 库房内经常打扫,地面无漏撒商品,保持地面与货垛清洁卫生。 

    4  温湿度条件管理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一般温度控制在25℃以下;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  ≤75%。库房内设温湿度表(重点库可设自记温湿度计),按规定时间观测和记录。

    根据商品的不同性质,采取密封、通风和库内吸潮相结合的温湿度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并保持库房内的温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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